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 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推 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推股份”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山推股份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8 号),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236,705,601 股 新 股 , 本 次 发 行 实 际 发 行 数 量 为 236,705,601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2.88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81,712,130.88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 费用合计人民币 3,977,688.81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7,734,442.07 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全部到 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 3-0001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1 根据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 书》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端大马力推土机产业化项目 48,886.00 44,6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23,571.21 23,173.44 合计 72,457.21 67,773.44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84,588,579.59 元(包 括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12,267,437.90 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64,588,579.59 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理财产品投资余 额为人民币 120,000,000.00 元。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及余额如下: 截至2023年2月28日账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户余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608001429200431603 130,591,512.58 山推工程机械 限公司济宁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 37050168390800000750 153,997,067.01 限公司济宁分行 合计 284,588,579.59 其中,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截止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140,912,248.70 元。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累计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 405,413,300.38 元,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累计支付额(元) 1 偿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232,747,674.38 2 高端大马力推土机产业化项目 172,665,626.00 2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累计支付额(元) 合计 405,413,300.38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使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 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 截止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预期年 序 认购金额 是否 实际收益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期限 化收益 号 (万元) 赎回 (元) 率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 中国工商银 汇率区间累计型法 2022年6月 行股份有限 保本浮动收 1.5%- 1 人人民币结构性存 12,000.00 14日至2022 是 2,028,669.37 公司济宁任 益型产品 3.6% 款产品-专户型2022 年12月19日 城支行 年第216期E款 中国建设银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 2022年8月 行股份有限 保本浮动收 1.6%- 2 分行单位人民币定 12,000.00 25日至2023 是 1,576,109.59 公司济宁分 益型产品 3.4% 制型结构性存款 年1月13日 行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 中国工商银 汇率区间累计型法 2022年12月 行股份有限 保本浮动收 1.3%- 3 人人民币结构性存 12,000.00 23日至2023 否 - 公司济宁任 益型产品 3.64% 款产品-专户型2022 年6月26日 城支行 年第461期A款 鉴于前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即将到期,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公司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 3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加公司 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 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 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 4 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 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所涉及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 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现金管理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 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 5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 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合理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 限并调整额度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山推股份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 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山推股份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 度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 6 资回报。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 限并调整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