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瑞基因: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19-025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
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等金融
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实施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金融工具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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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颁布的新金融工具
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执行日期
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工具原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格式的列报,并
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二)利润表项目:
1、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列报(损
失以“-”填列);
2、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坏账在“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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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
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
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日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新金融工具准
则实施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因此,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
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对公司各项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将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各项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规范企业财务报
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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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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