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瑞基因: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10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贝瑞基因”)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相关议案资料,经审慎分析,现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考虑到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福
建贝瑞和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系对涉房资产和业务进行剥离,将使公司进一
步满足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条件。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将更多资
源聚焦于主营业务,推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能够使公司获得流动资金支持,
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本次交易金额参考了福建贝瑞和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及本次交易的商业条款,结合福建贝瑞和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未来变现
的基础上,经交易各方协商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对方系福建贝瑞和康健康管理有
限公司现股东,经营状况良好,本次交易中各方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
签署协议,本次交易定价合理。
本次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转让涉房业务控股子公司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
独立董事:王秀萍、李广超、汪思佳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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