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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飞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股票简称:中航飞机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8-049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

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

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文件”),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

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变更。

    (二)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 2018 年 9 月 30 日中期财务报表中执行。公司将按照财会〔2018〕

15 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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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 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

据进行相应调整:

    (一)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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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

变化。

    (二)利润表

    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

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

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

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对于在

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时增设项目的要求: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

影响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

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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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14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进行的合

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

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

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

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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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故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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