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飞机:关于调整沈飞民机管理权的公告2019-03-19
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飞机 公告编号:2019-012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沈飞民机管理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批准《关于调整沈飞民机管理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概述
(一)中航沈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飞民机”)是
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飞民机主要从事民用飞机的主要机体结构部件,与
所在区域内的企业有紧密的合作或协作关系。
结合中航沈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飞民机”)区域
协作紧密的运营实际,为了缩短管理链条,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促进沈飞民机更好发展,同意公司自 2019 年起不再
对沈飞民机行使管理权,并按此对其《公司章程》进行调整。
(二)本次调整沈飞民机管理权事项不会对本公司拥有沈飞民机的权
益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沈飞民机管理权事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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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沈飞民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航沈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798499153F
注册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 1 号
注册时间:2007 年 8 月 24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邓玉东
注册资本:62488.2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民用飞机及其零部件的设计、试验、生产、销售及相关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和进出口贸易;军用飞机结构零部件的设计、实验、生
产、服务。(以上项目需审批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截止目前,沈飞民机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22,500.00 36.00%
2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32.01%
3 沈阳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9,990.61 15.99%
4 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500.00 12.00%
5 沈阳沈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497.65 4.00%
合 计 62,488.2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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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对沈飞民机提供担保和委托沈飞民机理财的情
况。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7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沈飞民机管理权的议
案》。在审议和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何胜强、孟军、李广兴、李守
泽、王广亚、庄仁敏、罗继德进行了回避,由 7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四、调整沈飞民机管理权的原因
根据“1+N”改革及军民融合的总体要求,为了促进沈飞民机更好发展,
结合沈飞民机区域协作紧密的运营实际,公司对其进行管理权调整,有利
于缩短沈飞民机管理链条,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维护公司股东
利益。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调整沈飞民机管理权事项不会对本公司拥有沈飞民机的权
益造成重大影响。
(二)公司不再行使管理权后,自 2019 年起不再将沈飞民机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改用权益法核算。
由于沈飞民机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公司的比重较小,因
此,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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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事先审阅了《关于调整沈飞民机管理权的议案》,为了促进中航
沈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飞民机”)更好发展,结合沈
飞民机区域协作紧密的运营实际,缩短管理链条,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
理成本,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自 2019 年起不再对沈飞民机行使管理
权,并按此对其《公司章程》进行调整。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拥有沈飞民
机的权益造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
董事会在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上述事项的审议和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自 2019 年起不再对沈飞民机行使管理权。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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