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飞机: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9-03-19
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飞机 公告编号:2019-010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概述
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
计费用共计20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1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35万元,并将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三)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
层
(四)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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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晓英、叶韶勋、张克
(六)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
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
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
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符合航空工
业和监管部门有关要求。
三、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符合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公
司董事会提请审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三)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和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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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事先审阅了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此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了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可满足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上述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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