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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飞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7  

						股票简称:中航飞机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9-045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文件,以下简称财会〔2019〕

6 号文件),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文件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需按照财会〔2019〕6 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在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

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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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相关报表列报按照财会〔2019〕6 号文件规定

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财会〔2019〕6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

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一)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应资产负债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4、调整“递延收益”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列报:对

于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若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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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部分,在“递延收益”项目列报,不再归类

为流动负债,也不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

    (二)利润表:

    1、调整“研发费用”项目:新增核算内容,将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

摊销费用从“管理费用”调整至“研发费用”项目;

    2、调整“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项目:核算内容不再包含债

务重组损益,具体列报项目按新债务重组准则应用指南执行;

    3、将“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分别调整为“信用减

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并调整列报顺序;

    4、“投资收益”项下新增 1 项明细列报要求,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明细项目。

    (三)现金流量表:

    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

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列报。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4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件进行的

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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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

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

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

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

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故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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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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