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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飞机: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0-11-20  

                        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飞机       公告编号:2020-098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定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

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批准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15

                                  1
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19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西飞宾馆第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拟变更公

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公告》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其中:议

案(二)应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2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和 2020 年 11 月 23 日

                       每天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8:00

    (三)登记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中航飞机证券与资本管

理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

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在

2020 年 11 月 23 日下午 18: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五)会议联系方式
                                     3
    联 系 人:潘 燕

    联系电话:029-86847885、029-86847070

    传真号码:029-86846031

    电子邮箱:zhfj000768@avic.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中航飞机证券与资本管理部

    邮政编码:710089

   (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4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768

    (二)投票简称:中飞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全部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

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6 日上


                                5
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6 日下午 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

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

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

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航飞机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100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
    1.00                                            √
             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

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

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

表决。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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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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