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西飞: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宋林)2022-03-29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能够按时出席董事会,以谨慎态度勤勉履行职责;认真阅读
会议文件,主动调查、索取做出决策所需文件和资料,充分考虑所审
议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对所议事项表示明确的个人意
见。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本人应参加会议 9 次,实际
参加会议 9 次,无委托出席会议和缺席的情况。报告期内对董事会会
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议
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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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应参加会议 4 次,实际参
加会议 3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本人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不
仅对公司2021年度内的董事会决议进行了表决,而且对公司相关事项
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调
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2020年度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2020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发生金额存在较大差异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对会计政策变更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四)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对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调整 2021 年度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额度、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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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上年同期财务报表数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上年同期财务报表数据和放弃对中
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优先增资权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七)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对提名董事候选人、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预计
2022 年度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额度、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的交流、沟
通会议,在履职期内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针对薪酬制
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更加健全、完善。
作为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与风控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勤勉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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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检查了公司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就重点工作与其充分沟通,及时推进了注册会计
师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不断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善。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
间对公司到公司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
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沟通,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
有关公司的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运营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并购项目的整合等事项,
查阅公司相关资料,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关注公司的治理和营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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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运用本人所具有的专业能力,为公司提供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和风
险提示等,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规定,对于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作
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的影响。一方面,严格审
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
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新政策、新规定,通过学习不断加深
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
断提高自身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意识,提高自身履职的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提供更
好的决策参考。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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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2022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宋林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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