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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西飞: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21  

                        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西飞     公告编号:2022-051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4:2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二)召开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西安空地勤保障中

心第六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吴志鹏先生

    (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25 人,代表股份

1,532,135,3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388%,其中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 2 名,代表股份 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1,532,130,8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387%。

    (二)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20 人,代表股

份 11,701,1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6%,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1,701,1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6%。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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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08,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52%;反对 9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08,1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52%;反对 93,0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48%;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工

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飞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雷阎正、吴继文进行了回避,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

1,520,434,218 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二)批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金融业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17,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35%;反对 18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6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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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17,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35%;反对 183,3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65%;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工

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飞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雷阎正、吴继文进行了回避,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

1,520,434,218 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郭斌、闫思雨

    (三)律师意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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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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