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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峨眉山A: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明)2020-04-23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在 2019 年度公司实现“重上峨眉山”的目标和实践工作中,我

作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依法工作的原则,遵

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

尽职尽责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 2019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参加会议及发表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有 9 次董事会在股份公司召开,本人均予参加,现

场出席 5 次,通讯表决 4 次,没有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情况。

此外,公司召开两次股东大会,本人也均出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度运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查,按照有关法规,

凭借专业知识对公司运营作出了独立的判断。譬如,在董事会会议中,

对公司的发展规划、投资方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高管薪酬考核、

选举董事等事项出具了公正的独立董事意见,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其他工作情况

    1.我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有任

职,2019 年,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权限

                               1
和工作程序。

    2.为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我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时机,具体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了解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通过实地访谈等方式,

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与沟通,了解公

司的重大决策、内部控制和薪酬管理与考核情况,目的也是依法保护

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本人没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 赵 明

                                  2020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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