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A: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5-29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 A 公告编号:2020-16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0 年 5 月 16 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本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26,913,1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
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
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进
行调整。
2、本次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
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
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1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6,913,1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0 年 6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2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
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96 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总公司
2 08*****620 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总公司
3 08*****556 乐山市红珠山宾馆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26 日至登记
日:2020 年 6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
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名山南路 639 号
咨询联系人: 张华仙 刘海波
咨询电话: 0833-5544568 传真电话: 0833-552666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时间安排的具体文
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3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