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峨眉山A: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2021-04-16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 A        公告编号:2021-15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52.23 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 134,489.03

万元,应付普通股股利 5,269.13 万元,2020 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25,367.67 万元。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375.31 万元,年初未分配利

润 139,391.22 万元,应付普通股股利 5,269.13 万元,2020 年母公司累计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 133,746.79 万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二、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1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公司 2018 年分配利润 5,269.13 万元,现金分红比例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率 25.18%;2019 年分配利润

5,269.13 万元,现金分红比例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比率 23.30%;2018 年-2020 年已累计分配 10,538.26 万元。最近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为 10,539.75 万元,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

利润基本满足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自 1997 年上市至 2019 年,每年均进行了现金分红。2020 年因受

新冠病毒疫情及 8 月乐山洪灾影响,公司业绩出现亏损。结合公司未来发展

规划,为更好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保证公司财务健康状况

及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定 2020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公司历来重视以利润分配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

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结合公司未来发展

规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营运和项目建设需要,更

好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

      四、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2
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回报情况之下提出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兼顾了股东的即得利益和长远利益,

 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计划不进

 行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

 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

 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决议;

                                 3
   2、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

   3、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