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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峨眉山A: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6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
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积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监事会会议 7 次,审议通过议案 35 个,
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发布公告 6 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1. 2020 年 4 月 20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十五次会议在
公司 614 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4 个议案。
    (1)《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19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6)《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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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 2019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10)《关于追认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和预计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关于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2019 年度绩效考核的
议案》;
    (14)《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议案》。
    3. 2020 年 6 月 3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于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2 个议案。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配合峨眉山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收回公司所
属部分土地的议案》。
    4. 2020 年 8 月 25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十八次会议在
公司 614 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9 个议案。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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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半年度使用与存放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 2020 年 9 月 16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在
公司 614 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2 个议案。
    (1)《关于选举陈金龙同志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峨眉山云上旅游投资有限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6. 2020 年 10 月 28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九十次会议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议案》。
    7. 2020 年 11 月 2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6 个议案。

    (1) 《关于实施红珠山会议中心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的

议案》;
    (2)《关于实施红珠山宾馆五号楼公共区域室内改造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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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工程项目的议案》;

    (3)《关于实施红珠山宾馆六号楼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的
议案》;

    (4)《关于实施红珠温泉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的议案》;

    (5)《关于实施红珠山宾馆停车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议
案》;

    (6)《关于修订〈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通过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和总经理
会、出席股东大会、听取工作汇报、调阅有关资料、开展监

督检查等方式,及时掌握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工作情况,依法

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活动、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决

策过程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全力防范经营风险。报告期内,

监事会成员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2 次,列席公司董事会 7 次、

总经理会 11 次,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2 次。
    (二)依法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行职务、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督促管理人员遵纪守法、勤勉尽
责,保障公司经营活动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对 2 名管理人
员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
    (三)强化监事会监督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
方式,促进公司规范经营、高效运转。报告期内,监事会组
织财务、审计法务等部门对公司旗下四家酒店、雪芽茶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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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督促整改落实。
    (四)整合监督力量,实行监事办和督导办合署办公,
建立监事会与纪检、审计等监督部门联动机制,延伸监督触
角,拓展信息渠道,形成监督合力和防控长效机制。强化督
查督办,切实提高督查质效,推动公司重点工作、重大项目
落实落地。报告期内,累计开展督查督办 36 次,制发《督
查通报》6 期,下发《督办通知》4 份。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
列席或出席公司党委扩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会,
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
召开召集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
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
    (二)公司财务运行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审核。监
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
好、未发现有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定的问题,未发现有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等情况。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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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所涉及的
各项关联交易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是在公平、公正、
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符合交易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定价原则公允,未发现
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
生影响。
    (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报告期内,

监事会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努力,恪尽职守,未发
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行使职权时违
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
为。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
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
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且得到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风险控
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不存在薄弱
环节和重大遗漏,监事会对报告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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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

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
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重大信息内部报送管理制度》《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内幕
信息管理,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备案工作,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情形,切实维护
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有效的履
职尽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为强化公司
治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有效作用。




                                          2021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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