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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峨眉山A: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07-21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 A      公告编号:2021-34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

收益水平,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

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期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且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由公司财务部、审计法务部、投资部组成的理财产品工作小组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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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按照董事会决议相关要求,完成理财产品的询价、筛选、审核、报

 批及后续跟踪工作。前期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属于银行结构性存

 款,该产品属于安全性最高的理财产品之一。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30,000 万元购买理

 财产品 11 笔,累计滚动资金规模达到 60,000 万元。其中已到期赎回

 的 6 笔理财产品均达到产品预期最高收益,共实现利息收入 362.65

 万元,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相比利息收入增加 178.08 万元,收入增

 长率达到 96%,实现了资金的保值增值。5 笔未到期理财产品预估收

 益为 576.34 万元(按预期最高利率测算)。与同期银行存款相比收

 益增加 271.45 万元,收益增长率达 8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

 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本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金金额

  1      银行结构性存款        60,000          30,000     362.65            30,000

        合       计            60,000          30,000     362.65            3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3.99%

                目前已使用的现金管理额度                           30,000

                 尚未使用的现金管理额度                               0

                      总现金管理额度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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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保本

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投资品种

   1、产品收益率不低于 3%,以短期项目为主,滚动周期原则上不

超过 180 天,最长不超过 1 年;

   2、受托理财金融机构从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前 20 名且不低于万亿

规模的商业银行、评级为 A 级且资管业务营业收入排名前 5 的券商中

选取,不得选取私募机构;理财产品从货币市场、国债、AA+级债券

等低风险产品中选取,原则上购买公募和央企产品,省级产品须符合

当前产业支撑,不允许购买私募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元),

投资产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80 天,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

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投资所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1、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管理层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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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

进行理财产品申购管理。

   2、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所投资的理财产品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及监控及道德风险。

   (二)针对前述投资风险,公司预防并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公司成立专门工作组,公司财务部、审计法务部、投资部

等相关部门参与,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筛选、审核、报批、后续跟踪

等事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出具收

益情况报告。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理财产品受托金融机构,原则上以评级高、资质优良的银行

及证券公司为主,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购买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

期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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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

三方透露。公司董秘办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理财产品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

品,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经公司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不会对公

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在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元)

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产

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80 天,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前期购买理财产品的执行情况及收益状况均
达到预期,很好地实现了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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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具备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其风险可控。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
使用。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

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元)

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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