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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峨眉山A: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13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第一百一十四次董事会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峨眉
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四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与关联方均签订有关联交
易协议,该等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并均得到有效执行;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切实需要,未违
反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
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自
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未发生任何违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2021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
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
字页)


    独立董事:


     赵   明         孙东平         陈金龙




                                    2021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