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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峨眉山A: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8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告[2022]26 号)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本着实
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予以专项
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我们同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往来情况的《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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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公司本
报告期已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履行了审议批准程序和信息披
露业务,未发现有违规担保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
出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
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覆盖了生产经营的各层面
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
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等事项,严格
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各环节可能存
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内部控制的预期目标
基本实现。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形式、内容符合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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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
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1 年度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本次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
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预计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关联方能够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上述关
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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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与关联方续签委托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上回避表
决,本次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续签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有利于公司规范化运营,避免同业竞争风险,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绩效考核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2021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
核激励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执行,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公司高管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薪酬是合理
和真实的,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对此无异议。
    九、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合法有效;经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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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选候人的履历及相关材料,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行董
事会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
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具备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
求。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钟朝宏先生、毛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十、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审
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与公司保持独立性,其为本
公司服务的审计团队具有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切合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对拟续聘该
会计师事务所表示同意。信永中和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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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
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
字页)




独立董事:




赵明            孙东平            陈金龙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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