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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峨眉山A: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07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2-55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2年12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2022年12月6日9:15-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峨眉山市名山南路639号公司二楼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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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9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王东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及《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224,480,77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60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8,646,49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59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15,834,281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0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21 人 , 代 表 股 份
15,834,2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0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人,代表股份15,834,281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051%。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 2 —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926,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32%;反对5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2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80,2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013%;反对55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3.49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二)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926,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32%;反对5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2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 3 —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80,2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013%;反对55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3.49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三)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002,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68%;反对47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21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55,6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774%;反对47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3.0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四)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002,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68%;反对47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21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 4 —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55,6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774%;反对47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3.0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五)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002,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68%;反对47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21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55,6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774%;反对47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3.0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六)关于出资成立控股子公司运营金顶球幕影院文旅
综合体项目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480,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 5 —
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33,7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七)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
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404,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2%;反对7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58,3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07%;反对7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47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八)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480,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33,7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见证律师
余际、李晗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参与网络投票
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前提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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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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