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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峨眉山A: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8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峨
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专项检查,予以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我们同意信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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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关于峨眉山旅游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公司的对外担保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本报告期已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履行了审议批准程
序和信息披露业务。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其他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
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能够更加充分、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
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相
关事项,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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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2]3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结合行业现状及公司经营发展规
划的综合考量,有利于稳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
提交董事会及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覆盖了生产
经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的内部控
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等事项,
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各环节可能存
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内部控制的预期目标基本
实现。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
观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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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违规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六、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预计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
联方能够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上述关联交易
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
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七、关于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绩效考核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 年度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及
考核激励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执行,有利于调动公司高层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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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
责,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薪酬是合
理和真实的,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对此无异议。
    八、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
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坚持独立
审计准则,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有效执行了审计程序,
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控审计和募集资金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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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
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金龙          毛杰             钟朝宏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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