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A:2022年述职报告(毛杰)2023-04-28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毛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从 2022 年 6 月,作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日常
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 2022 年 6 月以来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
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毛杰,男,1965 年 5 月生,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四川高贸
律师事务所主任,四级律师。先后在乐山市经济律师事务所、乐
山市英特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01 年至今,四川高贸律师
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和事务所主任。
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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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2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独立董事在重
大投资决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相应的作用。
1.2022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毛杰 5 5 0 0 0 否
2022 年,本人对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认真审议,无提出异议的事项,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形。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了 2022 年 12 月 6 日
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本人恪尽职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
定,就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序 发表独立意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见时间 类型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关联交易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
1 2022.8.22 占用的独立意见;2、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3、关于2022年 同意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 2022.11.07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2、关于购买董事、监 同意
2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3、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
职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5、关于选举公司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3 2022.12.06 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
1、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关于对外提
4 2022.12.30 同意
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调查的情况
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多次进行了解和检查,通过
现场考察、查阅资料和与公司高管交流并经常通过电话及邮件与
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内审部门等有关人员保持联
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并关
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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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薪酬等事项均
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的审批程序。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在各定期报告公布前均发布了业绩快报,业绩快报数据
与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之间未出现调整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
(六)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
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
参加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
审查,审议并通过公司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积极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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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并积极了解公司的经
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讨论,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2 年,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
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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