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 年第四次临 时会议做出决议,决定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等公司的高级管 理人员。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 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聘任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拥有履行职务所应具备的 能力,本人同意被聘任人员担任相应职务。 独立董事: 吕玉芹 周宗安 江鲁 2009 年12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