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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大华特:独立董事关于对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0-07-29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广大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2010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查实,现作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和其他关联方未占用公司任何资金;

    二、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66%,全部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均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亦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吕玉芹 江鲁 周宗安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