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华特:2014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2015-04-29
证券代码:000915 股票简称:山大华特 编号:2015-014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 2015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配方案
本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配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80,254,9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人民
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的个人股东
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9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
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根据先进
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
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5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5 年 5 月 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5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
于 2015 年 5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
自行派发。
五、咨询事项
咨询部门:公司股东关系管理部
咨询地址:济南市经十路 17703 号 华特广场
咨询电话:0531-85198606
传真电话:0531-85198080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
件。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