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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大华特: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08-07-17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山大华特 	           公告编号:2008-013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18,384,538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7月2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股份3.41股,同时非流通股股东以自身拥有的股份向原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0.33股股份对价安排。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届次和日期:

    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2006年7月19日为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20日实施完毕。

    二、股权分置改革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除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法定承诺外,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集团")、宁波达因天丽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达因")等14家参与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未做出其他特殊承诺。

    2、对于未明确表示同意对价安排以及无法取得联系和存在股权被司法冻结的54家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山大集团同意对该部分股东的对价安排由其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被垫付方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须按等值现金进行补偿,并经山大华特董事会申请取得山大集团的书面同意。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锁定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确保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承诺义务。截止目前,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未有违反承诺情况发生。

    4、除山大集团、宁波达因外,本次申请股份上市流通的其他4家股东未直接参与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其应支付的对价安排均由山大集团代为垫付。该部分股东现已归还了垫付股份的等值现金,山大集团已同意为所持股份解除限售,并向公司出具了同意解除股份限售的函。

    三、关于规范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行为的承诺

    1、控股股东关于出售解除限售股计划的承诺

    作为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解除限售流通股的计划。如果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2、关于遵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规定的承诺

    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达因天丽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转让行为,认真履行相关信息的披露义务。若有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山大华特股份总数1%的情况,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为公司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前两次分别为2007年7月20日、2008年2月20日。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7月21日,上市流通数量为18,384,538股,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可上市流通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1	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9,012,749	5%

    2	宁波达因天丽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9,012,749	5%

    3	王友彪	187,000	0.1037%

    4	徐晓明	112,200	0.0622%

    5	魏淑云	41,140	0.0228%

    6	肖树新	             18,700	0.0104%

    	合  计	 18,384,538	10.1988%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差异的说明

    截止目前, 山大产业集团垫付了股改对价安排的54家股东中,已有41家已履行归还义务办理了所持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续,仍有13家股东未履行归还义务,根据有关规定和承诺,本次仍不办理解除其持有股份限售的事宜,由此导致目前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与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披露的数量有差异。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国有法人持股	35,115,556	-9,012,749	26,102,807

    	非国有法人持股	10,673,790	-9,012,749	1,661,041

    	自然人持股	372,780	-359,040	13,740(高管持股)

    	合 计	46,162,126	-18,384,538	27,777,58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34,092,863	+18,384,538	152,477,401

    	合计	134,092,863	+18,384,538	152,477,401

    股份总数	180,254,989	0	180,254,989

    注:高管持股数中包含其已解除限售的股份。

    六、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现就山大华特6家限售股份持有人股份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事宜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本次山大华特6家限售股份持有人股份办理解除限售手续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山大产业集团和宁波达因遵守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情形。

    七、其他事项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本公司也不存在为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