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华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3-27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本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止
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
有效实施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在此基础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
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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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子公
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
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
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
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
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与法律事务、内部信息传
递、信息系统、生产管理、成本与费用管理、关联交易、行政办公、
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绩效管理;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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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总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孰低)1%;
重要缺陷:总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孰低)5‰<错报金额≤总资产
或营业收入的(孰低)1%;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总资产或营业收入(孰低)的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
重要程度。
重大缺陷: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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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应将该缺陷认定
为重大缺陷。存在下列情形的,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
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企业更正已上报或公布的财务报告;
(3)内控评价工作组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被评估
单位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不能
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
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损失金额>100万元;
重要缺陷:10万元<损失金额≤100万元;
一般缺陷:损失金额≤10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取决于缺陷的严重程度,根据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
响的范围等因素确定。
重大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较大的可能导致严重
的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存在下列情形的,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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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缺乏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
(2)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情形;
(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给公司形象造成恶劣影响;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7)出现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8)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重要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一定的可能导致较大
的负面影响的缺陷;
一般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可能导致较小范围的目
标偏离的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会认为做好内部控制工作,是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
水平的内在需要,是公司完善内部管理、促进规范运行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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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内部控制管理,2020 年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持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2020 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修
订了《公司章程》,完成了党建入章的工作,梳理完善了三会一层的
议事规则,各决策主体在权责范围内行使决策职能,提高了决策的科
学性和决策效率。
2、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制定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法律纠纷
管理办法》等二十多项制度和配套措施,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提升风
险管理能力。
3、加强审计问题整改。以问题为导向,明确责任主体,限定整
改时间。形成审计回头看制度,检查整改完成情况,形成审计问题整
改的闭环管理。
4、加强合同管理和招标采购管理。开展合同管理专项检查,电
子采购平台实现全覆盖,完成招标采购 286 项,采购金额节约率同比
提高 12.5%。
(二)注重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内部控制工作质量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实施形成了多层次的监督机制,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发挥着
相应的监督功能。
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开展综合审计、专项审计等业务,评价内部控
制设计和执行的效率与效果,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
行监督检查。2020 年内部审计机构完成了两项关键管理人员的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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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牵头组织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对环保板块资产整合和华特信息增
资的专项审计工作,协助配合控股股东山东山大产业集团完成了对公
司内部控制审计的检查工作。
(三)对内部控制进行年度综合评价
2020 年下半年,内部审计机构牵头成立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组,对公司本部及所属经营单位内部控制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内控
评价工作组重点检查了医药、环保、教育三大业务板块的内控建设和
执行情况,在和经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关注的
重要业务进行了较全面的检查,对重要业务流程进行了穿行测试。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执行有效,
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随着控
制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董事长:朱效平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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