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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大华特: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3-27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作为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的要求,独立公正
地履行职责,密切关注上市公司事务,积极参与公司决策,较好地维
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山大华特的发展贡献了力量。现将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公司会议情况
       2020 年,我们积极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通过听
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等形式,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主动获取
会议议题的相关情况和资料,对会议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
积极建言献策,发表了严谨、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1、2020 年 5 月 20 日,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十一项议案,我们向会议作了《公司独立董
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2、2020 年 6 月 29 日,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案》。
       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
            应参会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       席
姓    名
             次数      (次)         (次)     (次)    (次)
邓    岩      8          3              5          0            0
吕玉芹        5          3              2          0            0
宋俊博        5          3              2          0            0
 陈华         3          0              3          0            0
 杜宁         3          0              3          0            0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方面运作规
范,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为我们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使我们对公司有比
较真实的了解,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有清晰的认识,我们对历次董事
会会议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三)参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成员,我们积极参与专业委
员会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1、公司战略委员会立足公司实际,以不同形式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在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提升决策效益和质量,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2020 年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四次会议,对公司年报审计计
划、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年度审计报告等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对公
司 2020 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形成决议并上报董事会,在公司的规
范运作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监事薪酬和津贴方案》和《公
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规定,对 2019 年度公司高管薪酬发放
方案进行了审核。
      4、提名委员会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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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
事宜形成决议并上报董事会。
    二、重点关注事项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照有关规定对
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委托理财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发表独立
意见。
    1、2020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我们
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我
们对“公司关于拟聘会计师事务”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拟
聘任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关于增补公
司独立董事的预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我们
对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定期报告的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审议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2019 年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遵循了国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我们与年审会计师保持了
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
控制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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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方面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
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充分地披露信息。2020 年,
公司按规定及时编制、发布了定期报告,披露了 46 个临时公告,没
有遗漏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我们分别于2020年1月21日、2020年2月14日听取了公司管理
层对2019年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情况以及年报审计等情况的汇报,并
通过审阅材料、询问相关人员以及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的
了解了公司的基本情况。
    3、2020年,公司无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独立董
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尽职、勤勉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
专业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法人治理中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股
东的利益,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邓岩、吕玉芹、宋俊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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