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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特达因: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3-11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 2022-009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拟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致同所成立于 1981 年,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
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截
至 2021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4 名,注册会计师
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1.9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79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3.49 亿元。2020 年度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210 家,收费总额 2.79
亿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其中医药制造业
上市公司 1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2021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43.51 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
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健,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签署新
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磊,2017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2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8 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 年 10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志,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4 年起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签署新三板挂
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
司审计报告 3 份。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5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 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15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从业资质、 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
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致同所在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
组织得当,工作认真负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审计委员会对
该所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满意。为此,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2 年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就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征询了
独立董事意见,经认真审核致同所职业资格、诚信记录、业务发展等相关情况,
本人原则同意该聘任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董事会审议聘任 2022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
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
服务,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该聘任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3)我们同意董事会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定,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为一年,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
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