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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特达因: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1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内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
定,我们就该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资金状况、业务发展
需要、持续发展能力等实际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
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吕玉芹 宋俊博 张志元
                                     2022 年 3 月 9 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山东华特达因健康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的情况,也没有前期发生延续至本期的情况。
    二、2021 年末公司实际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24.83 万元,全
部用于华特环保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余额为转让华
特环保前形成,根据转让协议,公司继续履行担保义务至担保期限结
束。除此之外,公司不再向华特环保提供担保。担保履行了《公司章
程》规定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吕玉芹 宋俊博 张志元
                                         2022 年 3 月 9 日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认真审阅了 2021 年度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并就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和控制贯穿
于经营管理全过程,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达到了内部控
制的目标。公司的内控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评价结论客观真实。


                             独立董事:吕玉芹 宋俊博 张志元
                                  2022 年 3 月 9 日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独立意见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
司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违规行为。
                            独立董事:吕玉芹 宋俊博 张志元
                                      2022 年 3 月 9 日
           关于聘请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事前认可意见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就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征询了独立董事意见,经认真审核致同所职业
资格、诚信记录、业务发展等相关情况,本人原则同意该聘任事项,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吕玉芹 宋俊博 张志元
                                       2022 年 3 月 7 日


    关于聘请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此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聘任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执业资格,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
胜任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的审计
工作要求。该聘任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我们同意董事会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定,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吕玉芹 宋俊博 张志元
                                       2022 年 3 月 9 日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山大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决定提名杜宁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

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的基础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董事会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

《公司章程》第 95 条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

杜宁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要求。

    三、我们同意董事会的提名,并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

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吕玉芹 宋俊博 张志元
                                     2022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