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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特达因: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1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内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我们就该
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资金状况、业务发展需要、
持续发展能力等实际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吕玉芹 张志元 杜宁
                                  2023 年 3 月 9 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
情况,也没有前期发生延续至本期的情况。
    二、2022 年末公司实际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公司已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对外担保的
信息披露义务,如实披露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吕玉芹 张志元 杜宁
                                         2023 年 3 月 9 日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并就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和控制贯穿于经

营管理全过程,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的目标。
公司的内控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评价结论客观真实。


                            独立董事:吕玉芹 张志元 杜宁
                                  2023 年 3 月 9 日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独立意见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
司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违规行为。
                            独立董事:吕玉芹 张志元 杜宁
                                  2023 年 3 月 9 日
             关于聘请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事前认可意见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就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征询了独立董事意见,经认真审核致同所职业
资格、诚信记录、业务发展等相关情况,本人原则同意该聘任事项,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吕玉芹 张志元 杜宁
                                       2023 年 3 月 7 日


      关于聘请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执业资格,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
胜任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的审计
工作要求。该聘任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我们同意董事会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定,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吕玉芹 张志元 杜宁
                                   2023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