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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中能源:关于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及支付首期款的公告2019-02-20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9 临-01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及支付首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9 年 2 月 19 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探矿
权出让合同及支付首期款的议案》。
     公司与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就河北省沙河市白涧铁矿勘探签订了《白涧铁矿探
矿权出让合同》。白涧铁矿是公司章村矿矿井转型的接续项目,目前取得重大进
展。白涧铁矿位于河北省沙河市白涧村一带,距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村矿工
业广场约 1 公里,探矿权面积为 2.58 平方公里,与章村矿采矿权垂直投影范围
重叠。探矿权范围内磁铁矿石工业储量(332+333)9524.7 万吨,储量规模为中
型,矿石平均品位 TFe(全铁)为 47.73%,mFe(磁性铁)为 43.48%。白涧铁
矿矿体赋存在强富水高承压的奥灰含水层中,赋存标高-362~-847.9m,埋深
478~1040m;矿体最大垂厚 157.2 米,最小垂厚 1.0 米,平均垂厚 35.73 米。白
涧铁矿属于埋藏较深的隐伏矿床,矿床水文地质条件属复杂类型。
    本合同签订后,尚需将白涧铁矿探矿权申报材料报送自然资源部审批,审批
通过后,方能取得探矿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合同签
署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探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北省沙河市白涧铁矿勘探
    (2)矿种:铁矿
    (3)地理位置:河北省沙河市白塔镇白涧村
    (4)勘查工作程度: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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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面积:2.58平方公里
    2、该探矿权以协议方式出让。
    3、该探矿权出让年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经批准取得矿产资源勘
查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之日。
    4、因河北省探矿权市场基准价尚未出台,探矿权出让收益暂按预估价核定,
即总额46,671.03万元。同时,双方确定以下事项:
    (1)乙方首次缴纳比例为预估出让收益总额的20%,即9,334.206万元。
    (2)乙方应在收到缴款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9,334.206万元一次性
缴纳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乙方承诺在甲方确定探矿权市场基准价后,如果实际
应缴首期款数额低于预估价,甲方无需向乙方退还差价,如果实际应缴首期款数
额高于预估价,乙方须向甲方补缴差价,并在收到甲方缴款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
将差价缴纳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3)探矿权出让收益剩余部分在转让采矿权后,在采矿权有效期内按年度
缴纳。
    (4)探矿权市场基准价出台后,应根据重新核定的数额签订补充协议。
    5、甲方权利
    (1)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按照征收管理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
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诚信系统。逾期仍未按规定缴纳出让收益的,甲方有权解除
本合同。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乙方未向具有审批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因勘查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颁发勘查许可证的行政机关依法撤回勘查许可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甲方义务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甲方应将出让合同告知矿业权出让收益
征收机关,并提请其开具缴款通知书,通知乙方缴款。
    (2)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不得将全部或者部分出让范围另行向第三方
出让。
    (3)对于乙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申请,甲方应在法
定时限内为乙方办理矿产资源勘查登记手续。
    (4)因勘查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颁发勘查许可证的行政机关依法撤回勘查许可的,甲方在解除本合同的同时应按
规定妥善处置探矿权。
    7、乙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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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依据本合同,乙方有权向具有审批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
    (2)甲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颁发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的,乙方有权解除本
合同。
    (3)乙方有权依法对共生、伴生矿产资源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4)乙方持有探矿权满10年,可依法转让;未满10年变更勘查主体的,按
协议出让探矿权的要件要求及程序办理。
    (5)乙方完成勘查工作后,有权优先取得相应的采矿权,乙方为事业法人
的除外。
    8、乙方义务
    (1)乙方在收到矿业权出让收益缴款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按缴款通知及时
缴纳首期矿业权出让收益,剩余部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月内,乙方应向具有审批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
门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勘查登记。
    (3)在未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或者勘查许可证超出有效期限的,乙方
不得在出让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
    9、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公司在取得白涧铁矿探矿权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有利
于公司下属矿井的转型升级,将对公司未来的经济效益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探矿权的取得尚需自然资源部审批,能否通过审批取得探矿权具有
不确定性。
    2、从探矿权到取得采矿权及开工建设达产存在周期较长的风险。
    3、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短期内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探矿权的办理进展以及该项矿产资源项目的其他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
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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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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