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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中能源: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超出金额及新增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12-11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 临-059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 2020 年度关联交易超出金额
                  及新增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补充确认 2020 年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由于合并报表范围的增加、生产经营需要及关联方的实际情况,2020 年度
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过经审议的预计额度,超过部分总
计 52,663.78 万元。
    2、2020 年度财务类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财务公司提供存款、信贷、中间业务(包括委托
贷款服务、票据贴现等)及中国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
业务等(以下简称“财务类关联交易”)。根据约定,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
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
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1,196,975.52 万元,超过约定限额 696,975.52 万元。另外,
2020 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了委托贷款业务及票据贴现业务,金额分别为
63,500.00 万元、76,766.36 万元。
    (二)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补充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预计      2020 年实际      增加
               峰峰集团       材料                  650.00          1,386.60    736.60
               陶一矿业       材料                        -           95.95      95.95
               德旺矿业       电力与蒸汽             21.00            27.38        6.38
               金隅咏宁       电力与蒸汽                  -         1,712.64   1,712.64
向关联方销售   揭阳酒店       房屋租赁                    -          104.67     104.67
商品或提供劳   邯矿集团       煤炭                 7,500.00        14,898.20   7,398.20
    务         井矿集团       煤炭                  190.00           319.09     129.09
               峰峰集团       综合服务             1,220.00         5,594.49   4,374.49
               国际物流       综合服务                    -          336.67     336.67
               邯矿集团       综合服务                    -          291.22     291.22
               冀中能源集团   综合服务              553.00           655.52     102.52

                                       1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预计        2020 年实际        增加
               金隅咏宁        综合服务                          -            106.84       106.84
               井矿集团        综合服务                          -              0.14          0.14
               山西冀中        综合服务                          -              3.08          3.08
               邢矿集团        综合服务                  140.00               416.96       276.96
               国际物流        材料                         0.42               34.43        34.01
               邯矿集团        材料                     9,762.69           10,372.44       609.75
               河北航投        材料                              -              2.78          2.78
               华北制药        材料                              -             28.00        28.00
               冀中能源集团    材料                              -            135.68       135.68
               金牛贸易        材料                              -          1,081.65      1,081.65
               金隅咏宁        电力与蒸汽                        -             77.28        77.28
               章泰矿业        电力与蒸汽                        -            431.79       431.79
               冀中能源集团    工程施工                  200.00             1,048.82       848.82
               邢矿集团        工程施工                 8,370.00           12,399.08      4,029.08
               峰峰集团        劳务                     1,292.00           17,140.09     15,848.09
向关联人采购   邯矿集团        劳务                      240.00             3,615.69      3,375.69
商品或接受劳   河北充填        劳务                              -             70.79        70.79
    务         华北制药        劳务                              -              0.55          0.55
               机械装备集团    劳务                        20.00              454.45       434.45
               冀中能源集团    劳务                        80.00              772.84       692.84
               金牛贸易        劳务                              -             73.32        73.32
               陶一矿业        劳务                              -             48.75        48.75
               张矿集团        劳务                              -            465.65       465.65
               邯矿集团        设备                     2,039.61            2,722.72       683.11
               井矿集团        设备                              -             86.86        86.86
               邢矿集团        设备                      200.00               683.88       483.88
               邯矿集团        设备租赁                  200.00               688.50       488.50
               峰峰集团        综合服务                 9,941.00           16,201.57      6,260.57
               邯矿集团        综合服务                 1,506.00            2,202.44       696.44
                     合计                            44,125.72           96,789.50      52,663.78

     2、补充确认 2020 年度财务类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预计         2020 年实际         增加
    别
               财务公司         关联存款            500,000.00         1,196,975.52     696,975.52
财务类关联
               财务公司         委托贷款                     -            63,500.00      63,500.00
    交易
               财务公司         票据贴现                     -            76,766.36      76,766.36
                   合计                            500,000.00         1,337,241.88     837,241.88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
当就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追加 2020 年
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国强先生、刘存玉先生、王玉
民先生、张振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2
    2、新增的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超
过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此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冀中能源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和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新增 2021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受市场供需变化影响以及公司新增关联方等原因,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公司
需增加 2021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
    (一)新增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概述
    (1)2021 年下半年以来,受市场供需变化影响,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明显,
导致公司部分关联交易超出年初预计额,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预计 2021
全年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增加 370,415.57 万元,其中关联采购 281,167.49 万元,
关联销售 89,248.08 万元。
    2、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21 年 1 月              增加后 2021
关联交                   关联交易                           本次增加金
           关联交易方             2021 年预计 至 11 月发生               年预计总金
易类别                     内容                                  额
                                                   金额                       额
         峰峰集团          材料      9,150.00      9,094.44     2,494.44     11,644.44
         邢矿集团          材料        300.00        242.24        20.14        320.14
         峰峰集团          电力     14,350.00     16,724.14     6,074.58     20,424.58
         峰峰集团        房屋租赁    1,889.00      3,974.60     2,876.96      4,765.96
         冀中能源集团 工程施工       1,300.00      1,136.00     1,870.00      3,170.00
采购商   峰峰集团          劳务        247.00      1,251.09     1,529.09      1,776.09
品或接   峰峰集团          煤炭    580,000.00 625,049.94 253,415.00        833,415.00
受劳务   邢矿集团          煤炭              -       641.76       850.00        850.00
         峰峰集团          修理        160.00         76.27       173.27        333.27
         峰峰集团        综合服务    1,559.00      7,221.16     9,448.48     11,007.48
         华北医疗        综合服务      110.00         71.07     1,415.53      1,525.53
         邢矿集团        综合服务            -                  1,000.00      1,000.00
                    小计           609,065.00 665,482.71 281,167.49        890,232.49
             邯矿集团      材料              -       383.63       383.63        383.63
             峰峰集团      煤炭    136,500.00 151,414.70      70,989.37    207,489.37
销售商
             金牛贸易      煤炭              -       498.50     1,998.50      1,998.50
品或提
             邯矿集团    设备租赁            -     1,036.58     1,036.58      1,036.58
供劳务
             峰峰集团    综合服务    6,000.00     17,347.00   14,840.00     20,840.00
                    小计           142,500.00 170,680.41      89,248.08    231,748.08
               合计                751,565.00 836,163.12 370,415.57 1,121,980.57



    (二)追加 2021 年度新增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3
    1、关联交易概述
     刘键先生于 2021 年 11 月由河钢集团副总经理和河钢股份董事长调任冀中能
源集团担任总经理。冀中能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公司,河钢集团为河钢股份的控
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 和 10.1.6 的相关
规定,刘键先生认定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因此河钢集团、河钢股份自 2021 年
11 月起的未来 12 个月内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需追加 2021 年度 11 月至
12 月与新增关联方河钢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2、追加新增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需追加授权金额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河钢集团           煤炭                        30,000.00
                                合计                                         30,000.00

    (三)财务类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公司在财务公司
存款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为 1,196,975.52 万元,超过约定限额
696,975.52 万元。另外,2020 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了委托贷款业务及票据贴
现业务,金额分别为 63,500.00 万元、76,766.36 万元。
    (2)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对 2021 年将要发
生的涉及财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 司 与 财 务 公 司 2021 年 度 预 计 发 生 关 联 存 贷 款 等 金 融 业 务 合 计 为
1,414,426.20 万元,其中关联存款 1,234,426.20 万元,委托贷款 80,000 万元,票
据贴现 100,000 万元。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或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
  易类别                       内容       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额
              财务公司       关联存款       1,234,426.20   1,054,330.64    1,196,975.52
 财务类
              财务公司       委托贷款          80,000.00       63,000.00      63,500.00
 关联交
              财务公司       票据贴现         100,000.00            0.00      76,766.36
   易
                      合计                  1,414,426.20   1,117,330.64    1,337,241.88

    上述公司在财务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发生关联存款 1,234,426.20 万元的金额
是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是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最大金额,目前已降至 1,054,330.64 万元。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预计 2021 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

                                           4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追加 2021 年度新增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
司董事中的关联董事刘国强、刘存玉、王玉民、张振峰回避了相关表决,其余非
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
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以及财务类关联交易总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且超过 3,0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冀中能源集团、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将在股东大
会上对《关于预计 2021 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和《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130500784050822M;注册地址: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西大街 191 号;法定
代表人:杨印朝;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681,672.28 万元;公司类型:有限
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能源行业投资,批发、零售业等;成立时间:
2005 年 12 月 16 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冀中能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之第(一)
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冀中能源集团的总资产 22,769,365.29 万元、净资
产 4,572,313.15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1,304,921.48 万元、净利润
37,602.49 万元。
    冀中能源集团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冀中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峰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00105670924W;注册地址:峰峰矿区太中路 2 号;法定代表人:刘存玉;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05,127.81 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
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进出口业务等;成立时间:2003 年 7 月 18 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峰峰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之第(二)项和(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5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峰峰集团的总资产 4,312,359.13 万元,净资产
1,266,895.22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153780.22 万元、净利润 98,616.06
万元。
    峰峰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峰峰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矿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130400748493300B;注册地址:邯郸市东柳北大街 268 号;法定代表人:
王玉民;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41,188.48 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
公司;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焦炭、铁精粉、铁矿石、化肥销售、进出口业务等;
成立时间:2002 年 12 月 30 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邯矿集团系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之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邯矿集团的总资产 2,035,416.85 万元、净资产
421,919.98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410,168.52 万元、净利润-18,882.81
万元。
    邯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邯矿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矿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1307006012270753;注册地址:张家口下花园区;法定代表人:王明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3,259.27 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
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煤炭生产,加工,销售等;成立时间:
2001 年 1 月 16 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张矿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张矿集团的总资产 790,412.10 万元、净资产-14,739.79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91,275.79 万元、净利润-123.95 万元。
    张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张矿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
    (五)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邢矿集团”),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130500105767240D;注册地址: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西大街 191 号;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68,476 万元;法定代表人:何长海;公司类型:有
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电子
产品、电气机械及器材等;成立时间:1990 年 10 月 12 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邢矿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邢矿集团总资产 2,826,415.91 万元、净资产 962,617.22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748,203.54 万元、净利润 50,080.70 万元。
    邢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邢矿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矿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130107104590527U;注册地址:石家庄市矿区井阳路;法定代表人:孙
伟立;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5,755 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
范围:煤炭的洗选、批发、零售;焦炭、钢材、建材批发零售等。成立时间:1990
年 7 月 3 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井矿集团系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井矿集团的总资产 619,995.08 万元、净资产 239,757.48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97,541.56 万元、净利润-329.03 万元。
    井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井矿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冀中能源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13000066109549X1;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槐岭路 19 号;法定代表人:凌
斌;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8,033.964 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煤炭矿山、冶金、建筑、地质勘探
设备等;成立日期:2007 年 5 月 8 日。

                                       7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装备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装备集团的总资产 310,934.26 万元、净资产 96,032.41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69,073.65 万元、净利润 2,157.87 万元。
    装备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装备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91130000104337206A;注
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 9 号航空大厦 12 层,注册资本和实收
资本均为:32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立军;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等。成立时间:1998 年 8 月 18 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牛贸易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 2,511,543.02 万元、净资产
427,415.47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48,811.97 万元、净利润 16,668.20
万元。
    财务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冀中能源集团金牛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集团金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贸易”),营业执照注册号:
130500000000386;注册地址::邢台市桥西区中华西大街 280 号,注册资本和实
收资本均为:8,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滕亚文;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设备租赁;物资进出口贸易等。成立时间:2007 年 7 月
11 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牛贸易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金牛贸易的总资产 117,367.97 万元、净资产-11,652.01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89,872.12 万元、净利润-1,096.19 万元。

                                       8
    金牛贸易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金牛贸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邢台德旺矿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邢台德 旺矿业 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德旺 矿业 ” ), 营业执 照注 册号:
91130582MA07X5FD9H;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白塔镇显德汪村南,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6,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翟玉芳;公司类型:有限
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煤炭生产、洗煤、销
售等。成立时间:2016 年 10 月 27 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旺矿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德旺矿业的总资产 16,716.94 万元、净资产 14,915.16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454.18 万元,净利润-298.52 万元。
    德旺矿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德旺煤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邢台章泰矿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邢台章 泰矿业 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章泰 矿业 ” ), 营业执 照注 册号:
91130582MA07X6GCXB;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窑坡村东,注册资本
和实收资本均为:6,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任广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与销售等。成
立时间:2016 年 10 月 28 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章泰矿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章泰矿业的总资产 31,520.16 万元、净资产 27,243.43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3,538.29 万元,净利润-67.35 万元。
    章泰矿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章泰煤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邯郸市陶一矿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邯郸市陶一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陶一矿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91130400MA07X65A3C;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康东村,注册资本和

                                      9
实收资本均为:7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冯常洪;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煤炭批发等。成立时间:
2016 年 10 月 28 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陶一矿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陶一矿业的总资产 4,646.52 万元、净资产-4,614.22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49.33 万元,净利润-549.71 万元。
     陶一矿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陶一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河 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河 钢 集 团 ”),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
91130000677356885K;注册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注册资本和实
收资本均为 2,0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于勇;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
独资);经营范围:钢铁及其深加工行业、钒钛及其深加工行业、采矿业、冶金
技术研发及咨询服务;资产租赁;钢材、炉料、金属及非金属矿石、焦炭、耐火
材料销售等;成立时间:2008 年 6 月 24 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钢集团原副总经理现调任冀中能源集团总经理,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10.1.5、10.1.6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河钢集团的总资产 49,288,905.33 万元、净资产
13,004,355.35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2,200,658.46 万元,净利润
325,235.45 万元。
     河钢集团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河钢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有关采购原材料、购买设备、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按市场价确定交易
价格。
     (二)有关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由双方根据公允的原则友好协商确定。
    (三)财务类关联交易: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公司在财务公司存
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
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

                                           10
 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
     财务公司提供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较公司在国内其他
 金融机构就同类业务所收取的费用低 10%以上,或根据协商提供免费的相关服务。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2015 年 4 月,公司与冀中能源集团等关联方签署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
 联交易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标的及总量确定方式
     经本协议各方协商确定,每年拟发生的交易类别、品种和数量以公司股东大
 会审批通过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项目及数额为依据,并以交付时实际供应量
 为准。
       2、交易的定价原则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顺序确定交易价格标准,以保证该等交易价格的
 公允性。
     (1)有国家有权部门定价依据的,应当依据相关文件执行;如国家强制性
 定价依据发生变化的,执行新的定价依据。
     (2)无国家有权部门定价依据的,应当详细描述市场价格的实际状况及确
 定适用标准的合理依据。
     (3)既无国家有权部门定价依据,又无市场价格的,应当严格把握“由交易
 各方按有关关联交易的成本加计合理的利润率(不超过 10%)”的方法确定。
     (4)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可依上个会计年度交易价格标准为基准,由各
 方协商确定。但是,交易价格以后每年的增长率不应超过同期物价指数的增长率。
       3、交易的结算办法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本着保证公司财务独立性的原则,分别确定本协议各项交
 易的财务结算办法。
       (1)有国家有权部门确定的财务结算办法的,按规定执行。
       (2)无国家有权部门确定的财务结算办法的,按市场惯例执行。
     协议中约定的交易按月结算的,在每月 10 日前结清上月的交易款项;按年
 结算的,在次年 2 月 1 日前结清上一年的交易款项。
       4、特别约定
       协议对各关联方单位的附属企业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综合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本公司于 2012 年 4 月分别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和邢矿集团签
 订了《综合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依据公允原则约定定价依据及结算
 方式,并分别明确综合服务项目如下:
序号     服务事项                  费用计算标准                结算方式

                                      11
      铁路专用线
1                   每运送 1 吨煤 5 元,修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按月结算
        的使用
      煤矿医疗急    矿医院和井口急救站外科全部人员的工资
2                                                               按月结算
      救系统服务          +外科所用医疗设施设备折旧
3     办公楼租赁                240 元/平方米/年                按月结算
                    仓库帐面原值÷20 年有效使用期×(1+租
4      仓库租赁     赁收益 8%)×(1+房产税税金 12%+营      按月结算
                                业税税金 5.55%)
     供水、供电、                                            按计量器核算,按
5                                 国家定价
         供热                                                    月缴纳
    (三)《国有土地租赁协议》
    2009 年,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分别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
集团签订了《国有土地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公司租赁峰峰集团 21 宗土地,总面
积为 2,174,958.264 平方米;租赁邯矿集团 21 宗土地,总面积为 1,819,315.91 平
方米;租赁张矿集团 3 宗土地,总面积为 192,961.3 平方米。上述土地的租赁单
价为 12.5 元/平方米,租赁期限 50 年,每年 1 月 31 日前支付当年年度租金。
     2011 年,公司与邢矿集团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根据生产经
营需要,公司租赁邢矿集团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 373.92 万平方米,参照邢台
市土地租赁价格,协商确定租赁单价为 12.5 元/平方米年,租赁期限 20 年。2012
年 4 月,公司与邢矿集团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
公司需要,将土地租赁面积调整为 267.57 万平方米,租赁单价及租赁期限不变。
    (四)《房屋租赁协议》
    2011 年,公司与冀中能源集团和邢矿集团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其
租赁公司闲置的办公楼;租赁面积分别为 1.38 万平方米和 0.18 万平方米;租赁
期限为 20 年;公司参考邢台市写字楼市场价格确定租金为 30 元/平方米月,租
金按月支付。
    (五)《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2014 年 4 月 18 日,为解决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峰峰集
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井矿集团与公司之间就有关煤炭业务存在的同业竞争
问题,上述各方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根据有关煤矿的建设、生产、销售
情况,对暂由冀中能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继续经营管理的与煤炭生产相关的资产,
在三十六个月内,以作价转让、持续委托管理纳入冀中能源,或本着对冀中能源
有利的其他方式解决。
    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内容,201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分别与承诺方签署了《委
托经营管理协议》,约定该等各方将其所生产的煤炭产品均委托公司进行统一销
售,公司按照每销售 1 吨煤 2 元的价格向上述各方收取委托经营管理费。该协议
2021 年继续履行,公司对 2021 年度将要收取的委托经营管理费按照关联交易进
行预计。
    (六)《金融服务协议》
    2021 年 12 月 10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


                                    12
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意。根
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资金池管理及其他中间业
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
财务公司每年为公司提供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的授信额度。
    六、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本着就近互利的原则,将公司生产的煤炭、电
力、蒸汽、材料销售给关联方,将房屋资产租赁给关联方,同时从关联方购入材
料、设备,接受劳务,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从关联方租赁土地以保证正常的
生产经营。通过该项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及时采购到所需的材料、设备,同时
保证公司设备修理、运输服务及时有效,保证公司正常运营。
    (二)交易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1、关于对新增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我们认为公司新增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是由于合并报表范围的增加及生产
经营所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
议;由于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关于对确认追加 2020 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事前认可
    我们认为公司确认追加 2020 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是由于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所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但就上述关联
方存款应责成关联方及时偿还,并提醒公司及相关部门予以高度关注,依法履行
关联交易决策、披露程序,严格执行关联交易规范制度。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
议;由于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3、关于对预计 2021 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事前认可
    我们经过审慎研究后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 2021 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结合
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
定价的原则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但就上述关联方
存款应责成关联方及时偿还,并提醒公司及相关部门予以高度关注,依法履行关
联交易决策、披露程序,严格执行关联交易规范制度。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预计 2021
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由于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4、关于对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我们经过审慎研究后认为:公司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中所必需的持续性业务,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关联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13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由于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关联
董事应回避表决。
    5、关于对追加 2021 年度新增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认可
    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方及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在平等协
商的基础上进行的,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追加 2021 年度新增关联方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新增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审议的有关新增 2020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导致新增关联方等原因所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的合法、
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2、关于确认追加 2020 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审议的有关确认追加 2020 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
融业务的议案。认为该议案是为了降低公司资金成本费用,便于资金管理,提高
资金的运营能力,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但就上述关
联方存款应责成关联方及时偿还,并提醒公司及相关部门予以高度关注,依法履
行关联交易决策、披露程序,严格执行关联交易规范制度。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的合法、
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3、关于预计 2021 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的《关于预计 2021 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
内容开展存款、贷款、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但就上述关联方存款应责成关联方及时偿还,并提醒公司
及相关部门予以高度关注,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决策、披露程序,严格执行关联交


                                   14
易规范制度。
    2021 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的合法、有效,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事项为市场供需变化影响,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过程中,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发展和执行,符
合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
表决,审议程序的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
此,我们同意新增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5、关于追加 2021 年度新增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拟新增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
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客观、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做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
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
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
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的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追加 2021 年度新增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
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