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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中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28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2 临-041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27日下午3: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

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

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5名,董事刘存玉、

王玉民及独立董事冼国明、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进行了通讯表决,

董事长刘国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

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胡竹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同时,胡竹寅先生

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胡竹寅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

尽责、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经股东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国军

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方

能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

止。上述候选人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在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陈国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2、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李为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

案。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国军先生简历

    陈国军,男,1965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正高

级会计师。曾任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财务科副科长、科长;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河北省高速公

路管理局财务与投融资部主任;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

部部长(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现任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会计师兼财务管理部部长(资产管理中心主任)。截止决议公告日,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河北高

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