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5-009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 00094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文新 肖树彬 电话 (0373)3978813 (0373)3978861 传真 (0373)3911359 (0373)3911359 电子信箱 xxbailu@263.net Xiaoqj2333@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年比上年增 2013 年 2012 年 2014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2,840,804,023. 3,269,453,469. 3,269,453,469. 3,410,659,754. 3,410,659,754. 营业收入(元) -13.11% 85 08 08 61 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9,762,060.0 -139,762,060.0 90,565,778.46 30,319,103.81 30,319,103.81 198.71% (元) 5 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41,329,819.4 -141,329,819.4 85,279,767.81 32,828,381.59 32,828,381.59 159.7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 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8,880,968.9 -230,594,547.5 -230,594,547.5 695,282,745.16 695,282,745.16 (元) 2 1 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12 0.0366 0.0366 176.50% -0.1685 -0.16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12 0.0366 0.0366 176.50% -0.1685 -0.16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9% 1.77% 1.77% 2.82% -7.89% -7.89% 本年末比上年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2014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4,468,529,445. 4,307,458,457. 4,307,458,457. 4,421,034,991. 4,421,034,991. 总资产(元) 3.74% 42 62 62 50 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03,200,382. 1,732,289,634. 1,732,289,634. 1,701,970,531. 1,701,970,531. 38.73% (元) 08 92 92 11 11 注:2014年,财政部修订和颁布了八项会计准则,本公司根据准则规定对2014年度比较财务报表进行重述,具体变更情 况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2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章节,该变更对财务 报表的资产总计、负债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和净利润等报表项目的列示没有影响。 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3,243 58,566 日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新乡白鹭化纤 集团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33.35% 342,563,780 0 公司 东海基金-工 商银行-东海 基金-工行- 其他 3.86% 39,627,559 39,627,559 鑫龙 59 号资产 管理计划 兵工财务有限 国有法人 3.21% 33,003,300 33,003,300 责任公司 民生加银基金 -民生银行- 民生加银万思 其他 3.21% 32,970,297 32,970,297 定增宝 3 号资 产管理计划 南京瑞森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管理合伙企业 2.00% 20,528,052 20,528,052 冻结 20,520,000 人 (有限合伙) 平安大华基金 -平安银行- 平安信托-平 安财富*创赢 其他 1.97% 20,198,019 20,198,019 一期 114 号集 合资金信托计 划 张怀斌 境内自然人 1.93% 19,830,033 19,830,033 冻结 19,830,000 国金证券股份 境内非国有法 1.93% 19,801,980 19,801,980 有限公司 人 新乡市国有资 国家 1.27% 13,026,000 0 产经营公司 东海基金-光 大银行-鑫龙 其他 1.17% 12,060,561 12,060,561 冻结 12,060,561 48 号资产管理 计划 上述股东中,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乡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其他前 8 名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的说明 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 8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 8 名股东是否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无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明(如有)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2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主营粘胶长丝、粘胶短纤维和氨纶纤维的生产与销售,是目前,公司是我国粘胶纤维生产大型 骨干企业,是我国中西部规模最大、生产技术最先进的氨纶生产企业。 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粘胶短纤维、粘胶长丝主要原材料价格较去年同期相比有不同幅度下降,氨纶 纤维市场价格有所回升,粘胶长丝产品价格保持稳定。在此期间,公司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及时调整产 品结构,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2014年公司经营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较大提升。 报告期内,生产粘胶纤维87,069吨,其中,粘胶长丝45,371吨,粘胶短纤维41,698吨;生产氨纶纤维 17,782吨。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4080万元,净利润9055.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辛勤工作,狠抓公司内部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 股东利益。为公司各项重点工作和重要决策尽心尽责。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讨论事项发 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注重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报告期内,公司 董事会和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升、改 进公司内控管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证了公司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2014年,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 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2015年,在全民创新,万众创业大政策的新背景下, 公司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脚踏实地,开拓创新,积极作 为,利用一切有利因素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面对新形势,公司提出十六字方针:“持续创新、提升质 量、追求效益、和谐发展”。在经济的“新常态”环境下,实现“做优粘胶、做强氨纶、纵延横联、有所 作为”的奋斗目标。 公司董事会在2014年下半年已对2015年的经济形势及财税政策做出预判,将采取有力的措施:利用好 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营改增”税收政策,平衡公司税负。逐步优化公司的信贷结构,努力开拓尝试新的信贷产品,规避货币 政策调整为公司带来的信贷压力,减少公司财务风险。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财政部修订和颁布了八项会计准则,其中新增三项,分别为《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 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 订五项,分别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 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 具列报》。 根据财政部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于2014年度及以后财务报告中列报外, 其他七项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本公司根据准则规定重新厘定了相关会计政策,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4年度比较财务报表进行重 述:将原来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列报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调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 报。将其他流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中列报的政府补助、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等,调至递延收益列报。 具体金额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2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 更”章节。 上述变更对财务报表的资产总计、负债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和净利润等报表项目的列示没有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与上海新星进出口有限公司及段玉彬、温宝英、郭善平、丰超、李占震五位自然人共同出 资6,000万元,设立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 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纺织里料生产销售;纺织原料、纺织品销售等,已于2014年5月9日 领取了新乡市凤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10704000015962(1-1)的《营业执照》,并办理了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本公司出资5,425万元,持股比例为90.42%,报告期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4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邵长金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1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