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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南建设: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2018-10-17  

						   9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8-192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18 年 7 月 16 日起 6 个月内,控股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南城投”)择机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内(含本数)。
     截至本公告日,中南城投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6,057,3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16%。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南城
投”)通知,中南城投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
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中南城投,增持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2,013,104,0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4.26%。
    2、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
告》,中南城投在该计划披露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前 6 个月内未减持。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
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2、增持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内(含本数)。
    3、实施期限: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未来 6 个月内。
    4、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实施增持。
    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计
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2018-110)。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或因增持股份
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前期增持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25),2018 年 8 月 3 日,中南城投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
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 2,0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89),2018 年 10 月 11 日—12 日 ,中南城投通过证券交易
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 2,427,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90),2018 年 10 月 15 日 ,中南城投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
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2、本次增持情况:
股东   增持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增持期间                                            增持比例
名称   方式                         (元/股)   (股)      (元)

中南   二级
              2018 年 10 月 16 日    5.056      600,000    3,033,600    0.02%
城投   市场

    3、累计增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中南城投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6,057,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16%。本次增持后,中南城投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019,161,375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4.43%。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城投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
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