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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南建设:关于为联营公司融资交易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8-10-20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8-196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联营公司融资交易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9,521,811 万元,包含本次提
供的担保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3,518,99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7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比例为 250.42%,请广大投资者充分
关注。


    一、融资交易及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了加快公司宁波慈溪新潮塘2号地块阅江府项目发展,公司联营公司慈溪星
坤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星坤”)向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国通信托”)出让其名下宁波慈溪新潮塘2号地块阅江府项目项下现有的及其未
来建成后形成的一切资产对应的收益权,收购价款34,000万元,融资期限12个月。
慈溪星坤以浙(2018)慈溪市不动产权第0028971号土地使用权为以上交易提供抵
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中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玥”)以其
持有的慈溪星坤33%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金额为11,220万元。
    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
增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18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8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
增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审议通过为慈溪星坤提供23,100万元担保
额度;本次担保前对慈溪星坤的担保额度为23,100万元,本次担保后对慈溪星坤的
    实际担保金额为11,22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1,88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慈溪星坤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日期: 2018 年 5 月 31 日
           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新潮塘南苑 19、20 号楼<1-2>室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中静
           公司注册资本:40,000 万人民币
           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务信息咨询;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
    场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企业营销策划;企
    业项目咨询;会展服务;酒店管理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评估咨询。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中玥持有其 33%的股权,上海贺吉置业有限公
    司持有 34%的股权,宁波兴胜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33%的股权。
           公司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公司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资产       负债               营业    营业             或有事项涉
    时间                                净资产                   净利润
                   总额       总额               收入    利润               及的总额
2018 年 6 月
                 61093.84   61127.52    -33.68    0     -33.68   -33.68       0
(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方:本公司、国通信托
           2、协议主要内容:本公司与国通信托签署《保证合同》,为慈溪星坤按协议
    履约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1,220 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主债权本金(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人
    应支付的全部融资本金)、主债务人应支付的全部融资成本、违约金、手续费、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
    鉴定费、变(拍)卖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总额的 33%。
           4、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权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董事会审议认为: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基于子公司项目开发需要,目
前子公司项目开发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公司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 9,521,811 万元,本次担保提
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 3,518,99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2017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比例为 250.42%。其中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79,75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2017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27.02%;逾期担保金额为 0 万元,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0 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 0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