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南建设: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
用的情况、新增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
担保风险,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事项发生。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
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也不存在关
联方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新增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各被担保子公司的了解,担保涉及的融资确系经营发展所需,有关担
保及其它相关事项是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必要条件。目前有关各子公司项目开
发正常,子公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而对于向非全资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对象都提供了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担保涉及的子公司
均不是失信责任主体,该项担保未损害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对子公司的本次担保。

    独立董事:金德钧                           倪俊骥

              黄   峰                          曹益堂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