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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南建设:独立董事关于新增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2018-11-20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新增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新增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情况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通过对各被担保子公司的了解,担保涉及的融资确系经营发展所需,有关担
保及其它相关事项是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必要条件。目前有关各子公司项目开
发正常,子公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而对于向非全资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对象都提供了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担保涉及的子公司
均不是失信责任主体,该项担保未损害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对子公司的本次担保。



    独立董事:金德钧                           倪俊骥


              黄   峰                          曹益堂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