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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南建设:关于为子公司融资交易提供担保的进展的补充公告2018-12-01  

						8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8-221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交易提供担保的进展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
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交易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219)。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将
有关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一、交易担保概述
    为了促进公司合肥中南樾府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祺照置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祺照”)向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
信托”)分别以 800 万元及不超过 124,200 万元转让持有的合肥晟南置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合肥晟南”)的 40%股权及 60%股权收益权,期限 30 个月,年利
率为 11%,到期后上海祺照以不超过 153,861.65 万元回购。上海祺照以其持有
的合肥晟南 6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合肥晟南以其持有的合肥中南樾府项目地块
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
153,861.65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219626L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 1995年11月20日
    5、注册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
    6、法定代表人:牛成立
    7、注册资本:245,666.67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
           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
           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
           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
           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
           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时间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7 年度
                     2,279,704.53   583,706.06    1,695,998.47   226,355.06   164,273.89   135,522.07
 (经审计)
2018 年三季度
                     2,127,735.56   524,818.89    1,602,916.68    64,036.81    31,143.07    27,356.19
(未经审计)
                  9、主要股东信息: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32.92%

              2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35%
              3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0.18%
              4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9%
              5       深圳市天正投资有限公司                                     3.61%
              6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39%
              7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9%
              8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9%
              9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9%
             10       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                                     3.33%
                  10、关联关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在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造成上市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信用情况: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合肥晟南置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RTWB00F
       3、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 2018年06月21日
       5、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浙商大厦A-611室
       6、法定代表人:罗小华
       7、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材销售
       9、转让前后股权结构: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祺照置业有限公司                  2000              100%             1200            60%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0                 0              800            40%

           合计                          2000              100%             2000          100%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时间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8 年三季度
                188,961.85     187,069.18       1,892.66          0         -139.06     -139.06
(未经审计)
       本次交易标的为上海祺照持有的合肥晟南 40%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该项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
   债权债务转移,本次交易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合肥晟南置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出售资产交易不涉及债权债
   务转移。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对关联方提供担保。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此次中诚信托作为财务投资人,不参与合肥晟南日常经营,主要以财务收益
   为目的。本次交易定价为各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进行
   股权评估,按照上海祺照对项目公司原始出资2,000万元的 40%,即800万元进行
   平价转让,标的60%股权收益权以不超过124,200万元(金额以信托计划实际募集
的资金为准)进行转让。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上海祺照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交易标的):合肥晟南置业有限公司
    主要内容:
    1、转让部分股权及股权收益权
    乙方拟发行设立“2018 年中诚信托锦诚 18 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暂定名,以最终发行时确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所募集的信托
资金(以下简称“投资资金”)对丙方进行股权及股权收益权投资,其中 800 万
元用于平价受让甲方持有的丙方 4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不超过
12,4200 万元用于受让甲方持有的丙方 60%股权对应的收益权。
    2、差额补足义务
    甲方保证,在乙方投资期限内,乙方的最低投资回报不低于既定金额,并承
诺对乙方实际获得的投资回报和最低投资回报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并
同意向乙方预先支付差额备付金。
    为担保甲方履行《差补协议》及《债务确认协议》项下支付差额备付金、履
行差额补足等义务,丙方以其持有的标的项目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
保,甲方以其持有的丙方 6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项目公司人员变动等情况,在中诚信托向合肥晟南公司投资
的过程中,各方均有权随时了解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在履行各项义务的过程
中,应将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出现的问题及时告知其他各方,以便中诚信托随时
对向公司有关投资事宜做出调整和安排。

    七、出售资产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以800万元平价转让项目公司40%股权,以不超过124,200万元转让
项目公司60%股权收益权。自信托成立之日起届满期限30个月,到期后上海祺照
享有优先购买权。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将获得流动资金,充实正常的经营活动及投
融资所需要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合肥中南樾府项目的发展,有关收益保证措施
不会增加公司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