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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南建设:关于为联营公司转让及回购资产收益权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公告2018-12-08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8-227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联营公司转让及回购资产收益权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南建
设”)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1,508,571 万元,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3,889,844.6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7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上市公司
股东的股东权益的比例为 276.81%,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了促进慈溪檀悦府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持股20%的联营公司宁波光凯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光凯”)向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爱建信托”)以不超过25,000万元转让该项目的资产收益权,期限12个月,
到期后回购,回购溢价率为12.5%。公司持股20%的联营公司杭州水胜鑫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水胜鑫”,宁波光凯的母公司)以其持有的宁波光
凯100%股权为有关交易提供质押担保;宁波光凯以其持有的慈溪檀悦府项目的
土地使用权为有关交易提供抵押担保;杭州水胜鑫的股东中南建设、阳光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上坤置业有限公司需要为回购宁波
光凯资产收益权不足承诺收益率提供差额补足义务,担保金额25,000万元。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联营公司转让及
回购资产收益权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刊登于2018年12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光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日期: 2018年5月28日
    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慈溪市智慧谷科技广场1号楼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晓冬
    公司注册资本: 5000万
    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物业服务、自有房
屋租赁。
    股东情况:




    公司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公司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资产        负债                 营业       营业
    时间                                 净资产                         净利润
                  总额        总额                 收入       利润
2018年三季度
                 42,883.22   42,986.27   -103.05          0   -103.05    -103.05
(未经审计)

    三、差额补足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方:本公司、爱建信托
    2、协议主要内容:在《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项下任一标的资产收
益权回购价款支付日(包含正常回购/违约提前回购的情形),若爱建信托未能按
时足额收到宁波光凯应支付的标的资产收益权回购价款的,则公司应按照《资产
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款项与宁波光凯已经支付款
项的差额部分向爱建信托承担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差额补足义务。
    3、差额补足期间:本协议生效之日至《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
的回购期限到期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联营公司宁波光凯承担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差额补足义务,是
基于该公司项目开发需要,目前慈溪檀悦府项目开发正常,宁波光凯偿还债务能
力较强,公司提供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上坤置业有限公司及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皆提供主债权 100%的差额补足,本
次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
次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联营公司宁波光凯的了解,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涉及的融资确系经营发
展所需,有关担保事项是宁波光凯业务正常开展的必要条件。宁波光凯不是失信
责任主体,目前宁波光凯项目开发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
险,且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坤置业有限公司及重庆华宇集团
有限公司皆承担有关融资 100%的差额补足义务,该项担保不损害中小股东在内
的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对本次转让及回购宁波光凯资产收益权承担
差额补足义务。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1,508,571 万元,本次
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889,844.6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2017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276.8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
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04,75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7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28.80%;逾期担保金额为 0 万元,涉及诉讼的
担保金额为 0 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 0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