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 就公司本次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事前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经过对本次拟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的认真了解,认为增加 2018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所涉及的事项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需要,定价合理。我 们同意将有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未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 议有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都必须回避表决。我们希望公司严格执行各 项流程,保证交易公开、公允,避免控股股东利用优势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 金德钧 倪俊骥 黄 峰 曹益堂 二○一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