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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南建设: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3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立场,就公司为西安
嘉丰等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下独立意见:
    通过对各被担保子公司的了解,担保涉及的融资确系经营发展需要,有关担
保是子公司融资及业务正常开展的必要条件。目前有关各子公司经营正常,偿债
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而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各股东均按
比例担保,或要求公司提供超额担保的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PPP
项目政府方作为合作方事先约定的除外),担保风险可控。担保涉及的子公司均
不是失信责任主体,该项担保不损害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子公司的担保。




                                   独立董事:


                                     金德钧


                                     倪俊骥


                                     黄   峰


                                     曹益堂




                                           二○一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