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9-063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温州锦钰等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6,452,884 万元,包含 本次提供的 149,934 万元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 5,332,08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比例为 379.44%,请 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的概述 1、为温州锦钰置业有限公司 77,8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信托”) 以 200 万元平价受让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锦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锦 鹏”)持有的温州锦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锦钰”)20%股权进行股权 投资,并提供借款 77,8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温州锦鹏质押其持有的温州锦钰 80%股权为有关融资提供担保,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为 77,800 万元。 2、为沈阳金科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沈阳集美尚景项目的发展,公司持股 49%子公司沈阳金科骏达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骏达”)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 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 20,000 万元,期限 36 个月。公司按照持 股比例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9,800 万元。 3、为淄博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5,0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淄博淄江花园项目的发展,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投泰康”)以不超过 35,000 万元,投资于公司持股 40%子公司淄博锦城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锦城”)享有的鲁(2018)淄博临淄区不动产权第 0019688 号地块上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对应的 100%资产收益权,期限 18 个月。 淄博锦城与国投泰康就签署协议,在约定情形发生时淄博锦城承担补偿国投泰康 35,000 万元投资风险的义务,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南新世纪房地产有限公司质 押其持有的淄博锦城 40%股权提供担保。公司为有关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金额 35,000 万元。 4、为南通锦跃置业有限公司 20,0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南通云锦雅苑项目的发展,公司持股 35%子公司南通锦跃置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锦跃”)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广 发银行”)贷款 20,000 万元,期限 24 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金额 20,000 万元。 5、为宁波杭州湾新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事 宜 为了促进杭州湾智慧宜居项目的发展,公司持股 33%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 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杭州湾公司”)向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贷款 20,000 万元,期限 31 个月。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有关融资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7,334 万 元。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 8 月 9 日 召开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 8 月 30 日召开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 大会,2018 年 10 月 11 日召开 2018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 11 月 15 日 召开 2018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 1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2019 年 1 月 30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新增 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新增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及《关于为温州锦辰等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成都锦腾等子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的议案》,通过了为上述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 (详见 2018 年 4 月 13 日、2018 年 8 月 10 日、2018 年 8 月 31 日、2018 年 10 月 12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2019 年 1 月 18 日、2019 年 1 月 31 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被担保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 担 公司 方最近 可使用 是否 保 被担保方 权益 一期资 已担保 可使用 占公司最 已担保 未使用 担保额度 关联 担保金额 方 比例 产负债 金额 担保额度 近一期股东 金额 担保额度 审议情况 担保 (万元) 率 (万元) (万元) 权益比例 (万元) (万元) 2019 年 第 温州锦钰置业有 80% - 0 80,000 77,800 5.54% 77,800 2,200 二 次 临 时 限公司 股东大会 沈阳金科骏达房 2018 年 第 地产开发有限公 49% 101.35% 0 15,116 9,800 0.70% 9,800 5,316 十 次 临 时 司 股东大会 2018 年 第 淄博锦城房地产 三次、第七 40% 98.30% 0 35,000 35,000 2.49% 35,000 0 开发有限公司 次临时股 公 东大会 否 司 2018 年 第 十次临时 南通锦跃置业有 股东大会、 35% 100.06% 0 30,000 20,000 1.42% 20,000 10,000 限公司 2019 年 第 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2018 年 第 宁波杭州湾新区 八次、第十 碧桂园房地产开 33% 96.43% 0 69,260 7,334 0.52% 7,334 61,926 一次临时 发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合计 0 229,376 149,934 10.67% 149,934 79,442 -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温州锦钰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01 月 03 日 注册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西象路 4 号 1 楼 法定代表人: 姚可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经营);酒店管理;企业管理服务;物业 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金属材料、机电产品、生活日用品、办公用品。 目前股东情况: 股转后股权图如下: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新成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2、名称: 沈阳金科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4 月 26 日 注册地点: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北二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何俊杰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材料、装饰装修 材料、化工产品、五金交电(以上项目均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企业管理 咨询;房地产经纪;市场营销策划;会议服务;市场调研;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 划;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 股东情况: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资产 负债 营业 营业 时间 净资产 净利润 总额 总额 收入 利润 2018 年度 40,665.12 41,215.44 -550,31 0 -733.75 -550.31 (未经审计) 3、名称:淄博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12 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兴路 72-3 号二层 法定代表人:李心原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房屋租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股东情况: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非并表联营企业): 单位:万元 营业利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润 2018 年度 57,236.41 56,263.80 972.61 0 -36.50 -27.39 (未经审计) 4、名称:南通锦跃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7 月 17 日 注册地点: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 1088 号内 3 幢 4102 室(KG) 法定代表人:曹永忠 注册资本:2,000 万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股东情况:原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通新世界”)持有 100%股权,拟平价转让部分股权,股权转让完毕后,南通锦 韵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锦韵”)持有南通锦跃 100%股权,南通新世 界、南通市华德房地产有限公司及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 35%、50%及 15% 股权,目前工商变更尚在办理中。股改后股权图如下: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并表联营企业): 单位:万元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8 年 9 月 23,129.38 23,144.27 -14.89 0 -8.92 -8.92 (未经审计) 5、名称: 宁波杭州湾新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08 月 14 日 注册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 290 号 2 号楼 101-2 室 法定代表人:林强 注册资本:5000 万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企业咨询管理;市场营销策划。 股东情况: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资产 负债 营业 营业 时间 净资产 净利润 总额 总额 收入 利润 2018 年 9 月 124072.09 119637.13 4434.96 0 -2.68 -565.04 (未经审计) 注:公司在 2017 年度未收到实收资本,也未发生业务,因此无 2017 年度财 务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温州锦钰置业有限公司 77,8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本公司、五矿信托 (2)协议主要内容:本公司与五矿信托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77,800 万元。 (3)保证范围: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回购款以及债务人因违反主 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息、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 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甲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 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两年止。 2、为沈阳金科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本公司、浙商银行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浙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按照持股 49% 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 9,800 万元。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 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为淄博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5,0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本公司、国投泰康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国投泰康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 35,000 万元。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现金补偿款、违约金、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 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登记费、保管费、保险费、鉴定费、通知费、 催告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通讯费、各种应缴税款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以及主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承担的主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的责任。 (4)保证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为南通锦跃置业有限公司 20,0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本公司、广发银行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 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 (4)保证期限: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为宁波杭州湾新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事 宜 (1)协议方:本公司、工商银行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 7,334 万元。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 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律师费等),但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包括在最高余额内。 (4)保证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第二十五次、第二十七次、第三十次、第三十一次、 第三十六次及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上述担保事项,董事会审议认为:为上述子 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业务需要,目前上述子公司项目开发正常,偿债能力强, 而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超额担保,公司也要求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担保 风险可控。为上述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5,332,087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比例为 379.4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58,28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 司股东权益的比例为 32.61%;逾期担保金额为 0 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0 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 0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