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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南建设: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授权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3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授权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立场,就公司关于2019
年度关联交易授权事项事前发表如下意见:
    经过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的认真了解,认为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所涉及的事项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需要,定价合理。我们同意将有关
事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未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事项时,
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都必须回避表决。我们希望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流程,保证交
易公开、公允,避免控股股东利用优势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金德钧


                                         黄   峰


                                         倪俊骥


                                         曹益堂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