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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南建设:关于“19中南03”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和债券持有人回售有关事项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2021-10-27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1-18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9中南03”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
          和债券持有人回售有关事项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作为“19中南03”(债券代码:112997.SZ)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2年末和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存续期后第2年末和第3年末的票面利率。根据当
前的市场行情,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决定不调整本期债券的票
面利率,即“19中南03”债券存续期后1年的票面利率为7.6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19中南03”按面
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19中南03”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
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
    4、回售价格:100.00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登记期: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日(仅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1年11月22日
     7、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
格卖出“19中南03”。截至2021年10月27日收盘,“19中南03”的收盘价为99.10
元/张。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本次回售申报可以撤销,回售撤销申报期:2021年11月2—3日(仅限交
易日)
    根据《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简称“《募集说明书》”)和《江苏中南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中南03”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简称“《持有人会议决议》”)的约定,现将公司关于“19中南03”公司债
券票面利率调整、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9中南03”基本情况及利率调整事项
    (一)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9中南03,代码112997.SZ
    3、发行总额:人民币10.00亿元
    4、债券期限:4年期,附第2年末和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
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
与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若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
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间,按照债券代码进行
回售申报。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8、票面利率:债券存续期前2年票面利率为7.60%,债券发行人有权决定是
否在第2年末和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11月22日
    10、付息日:2020年至2023年每年的11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3年11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期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9年1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转让交易
    16、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持有人会议决议》中设定的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19中南03”存续期的第2年末和第3年末调整本期
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
发行人决定不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19中南03”债券存续期后1年的票面
利率为7.60%。
    二、“19中南0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间,按照债券代码进行
回售申报。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日(仅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00元/张(不含利息)。以1张(当前面值100.00元/
张)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数量必须是1张及其整数倍
    4、回售申报安排: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
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
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
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
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
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5、回售撤销安排(如有):本次回售撤销期为2021年11月2—3日(仅限交
易日)。持有人通过系统申报回售撤销后,有效的申请撤销份额将在回售撤销
申报确认后次一交易日恢复可交易状态。回售相关指令处理顺序依次为:撤销
回售申报指令、回售申报指令。请投资者知悉存在相关风险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1年11月22日。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7、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
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1年11月22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20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1日期间利息,利率为
7.60%,每10张“19中南03”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6.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0.80元。扣税后非居民
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75.69元,若延续QFII
利息所得税在11月6日前免征的政策,则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
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76.00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
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
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
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回售登记日的交易
    “19中南03”在回售登记日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申报日收市后
将被冻结。
    五、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
税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企业
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
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
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通知》(财税
[2018]108号)等相关规定,自2018 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止,本期债券对
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
息除外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
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六、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新宇
   电话:021-61929799
   2、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叶家伽
   电话:0755-26505282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