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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南建设:关于为达州达开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1-06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达州达开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余额 570.9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
           权益的 198.91%,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达州达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达州达开”)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达州渠县综合体项目发展,公司持股 30.6%的达州达开向独立第三
           方成都锆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成都锆石”)借款 49,949.5
           万元,期限 24 个月。成都锆石以 50.5 万元向达州达开增资 1%,增资后公司持
           有达州达开股份降至 30.294%。公司持股 60%的重庆锦洛置业有限公司质押其持
           有的达州锦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达州锦华达”)51%股权,达
           州锦华达质押其持有的达州达开 99%股权,公司及达州锦华达为有关融资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49,949.5 万元。达州达开独立第三方股东上海绽珈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小麦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为德清鼎晔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德清鼎晔”)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湖州德清县京杭印项目发展,公司持股 19.8%的德清鼎晔向嘉兴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湖州支行借款 35,000 万元,期限 24 个月。公司按照 33%比
           例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11,550 万元。德清鼎晔独立第三方
           股东上海绽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平阳锦城等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情况详见 2021 年 12 月 15 日和
           12 月 3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平阳锦城等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和《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
                                                                                         可使用    是否
         公司权 最近一期 已担保     可使用    担保 占公司最近 已担保       可使用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关联
         益比例 资产负债 金额 担保额度        金额    一期股东   金额    担保额度      审议情况 担保
                  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权益比例 (万元) (万元)
达州达开 30.294% 44.24%        0      50,000 49,949.5     1.74% 49,949.5        50.5 2021 年第七次
                                                                                                     否
德清鼎晔   19.8% 115.60%         0    13,200 11,550       0.40%  11,550        1,650 临时股东大会
           合计                  0    63,200 61,549.5     2.14% 61,549.5     1,700.5        -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1、达州达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21 年 4 月 26 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渠江镇川鄂路(云景花园)
     法定代表人:敬路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50.5 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1 年 9 月
                 2,319.06     2,680.75        -361.69          0     -361.15    -361.15
(未经审计)


    2、德清鼎晔置业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21 年 7 月 15 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新大街 45 号 1 幢 202 室
     法定代表人:陈海振
     注册资本:人民币 31,850 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2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1 年 9 月
                57,013.60    25,220.95       31,792.64          0      -57.50     -57.50
(未经审计)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为达州达开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主要内容:公司持股 60%的重庆锦洛置业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
达州锦华达 51%股权,达州锦华达质押其持有的达州达开 99%股权,公司及达
州锦华达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49,949.5 万元。达州达开独立
第三方股东上海绽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小麦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
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担保范围: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
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
费用。
    (3)担保期限:自有关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到期日或垫付之日起另
加三年。
     2、为德清鼎晔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主要内容:公司按照 33%比例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
保金额 11,550 万元。德清鼎晔独立第三方股东上海绽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按其
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 11,550 万元及其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物、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处分担保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各类司法程序的申请费、鉴定费、评估费、
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担保期限: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向有关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目前上述公司
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在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公
司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控制公
司风险。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570.90 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 198.9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50.4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

                                         3
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 52.40%;逾期担保金额为 0 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
额为 0 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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