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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南建设: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3-076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致
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拟定财务报
告审计服务费用人民币 6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120 万元,合计人民
币 790 万元(不含差旅费)。以上费用不包含可能发生的其他特定审计事项的服务
费用。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2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计
师 1,27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08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4.13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
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2021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375.62 万元;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1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2023 年审计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阳,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99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
 司审计报告 3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洋,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199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炜,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签署新
 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曹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炜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
 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洋因对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连续签字年限超
 过 2 个完整会计年度,违反《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
 规定》(证监会计字〔2003〕13 号),于 2021 年 7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
 局出具的警示函。除前述情况外,李洋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考虑行业现状和公司业务实际情况,拟定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人民币 6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120 万元,合计人民币 790 万元(不含差旅费)。
 以上费用不包含可能发生的其他特定审计事项的服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通过对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了解,认为致同所在以前年度对公司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谨慎客观,勤勉尽责,体现出良好的专业水
 平。考虑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将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3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致同所提供的
  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致同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将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致同所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谨慎客观,
勤勉尽责,体现出良好的专业水平。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将聘任致同
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继续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5、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任将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