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8-044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杨勤、总经理袁天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虹及会计 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 完整。 2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9,515,171,058.22 9,356,799,285.90 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417,096,451.30 3,243,387,493.24 5.3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835,134,133.83 14.05% 4,725,629,306.84 16.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5,493,554.25 -1.62% 169,637,442.23 193.83%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39,375,182.27 47.38% 154,802,080.42 6,012.0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572,846,218.45 -1.79%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13 -1.57% 0.1531 193.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13 -1.57% 0.1531 193.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5% -0.06% 5.10% 3.4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531,212.42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3,677,852.92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8,25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114,874.6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30,871.4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07,706.71 合计 14,835,361.81 -- 3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0,684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国电集团 国家 37.39% 414,441,332 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 10.80% 119,645,106 股份有限公司 人 湖北正源电力 境内非国有法 1.29% 14,286,242 有限公司 人 谢慧明 境内自然人 0.94% 10,446,400 中国证券金融 境内非国有法 0.42% 4,603,400 股份有限公司 人 王梓煜 境内自然人 0.37% 4,090,000 黄锐泉 境内自然人 0.27% 3,040,000 王晓文 境内自然人 0.27% 2,980,560 何英慎 境内自然人 0.26% 2,867,150 陆玉芝 境内自然人 0.25% 2,746,8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 414,441,332 人民币普通股 414,441,332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9,645,106 人民币普通股 119,645,106 湖北正源电力有限公司 14,286,242 人民币普通股 14,286,242 谢慧明 10,446,4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46,400 4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603,400 人民币普通股 4,603,400 王梓煜 4,0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90,000 黄锐泉 3,0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40,000 王晓文 2,980,560 人民币普通股 2,980,560 何英慎 2,867,150 人民币普通股 2,867,150 陆玉芝 2,746,800 人民币普通股 2,746,800 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是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为 3.56%。除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此之外,上述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其它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说明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股东谢慧明,通过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10422900 股。股东王晓文,通过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 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有本公司股票 192516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2018年9月30日期末数为39,079,341.45元,比期初数减少35.62%,其主要 原因系报告期公司与国网公司结算电费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2)预付账款2018年9月30日期末数为300,005,441.01元,比期初数增加481.40%,其主 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燃煤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2018年9月30日期末数为56,381,103.21元,比期初数增加254.96%,其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质保金及往来款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2018年9月30日期末数为7,169,100.76元,比期初数减少45.30%,其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5)在建工程2018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36,080,081.32元,比期初数减少36.56%,其主 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风电基建项目转固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2018年9月30日期末数为6,296,326.06元,比期初数减少57.86%, 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2018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19,523,863.56元,比期初数增加97.03%, 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风电基建项目待抵扣增值税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2018年9月30日期末数为67,192,127.06元,比期初数增加146.20%, 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未支付社保款增加所致; (9)应交税费2018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78,961,847.94元,比期初数增加72.18%,其主 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应交所得税费增加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8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76,495,617.23元,比期初数增 加967.04%,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1)其他流动负债2018年9月30日期末数为0.00元,比期初数减少100.00%,其主要原 因系报告期公司偿还债务所致; (12)其他综合收益2018年9月30日期末数为6,698,483.99元,比期初数增加167.75%, 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权益法核算单位华工创投其他综合收益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销售费用2018年1-9月发生数为0.00元,比上期数减少100%,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 公司未发生煤炭销售业务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2018年1-9月发生数为1,626,245.51元,比上期数减少45.99%,其主 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需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3)其他收益2018年1-9月发生数为1,442,552.92元,比上期数减少57.73%,其主要原 因系报告期公司增值税即征即退及稳岗补贴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2018年1-9月发生数为2,824,139.92元,比上期数增加163.63%,其主要原 6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因系报告期公司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2018年1-9月发生数为531,212.42元,比上期数增加162.89%,其主要 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处置资产收益增加所致; (6)营业利润2018年1-9月发生数为240,824,643.89元,比上期数增加903.84%,其主要 原因系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期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收入2018年1-9月发生数为7,439,794.82元,比上期数减少89.27%,其主要 原因系上期公司发生煤矿产能指标转让收入所致; (8)营业外支出2018年1-9月发生数为1,089,620.18元,比上期数减少49.51%,其主要 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税收滞纳金支出较上期减少所致; (9)利润总额2018年1-9月发生数为247,174,818.53元,比上期数增加171.21%,其主要 原因系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上升所致; (10)所得税费用2018年1-9月发生数为72,135,283.21元,比上期数增加222.52%,其主 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应纳税所得额上升所致; (11)净利润2018年1-9月发生数为175,039,535.32元,比上期数增加154.52%,其主要 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利润总额上升所致; (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18年1-9月发生数为169,637,442.23元,比上期数 增加193.83%,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利润总额上升所致; (13)少数股东损益2018年1-9月发生数为5,402,093.09元,比上期数减少51.07%,其主 要原因系报告期子公司河南煤业少数股东损益下降所致; (14)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018年1-9月发生数为4,196,736.24元,比上期数增加 190.75%,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参股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所致; (15)综合收益总额2018年1-9月发生数为179,236,271.56元,比上期数增加179.41%, 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增加所致; (16)基本每股收益2018年1-9月发生数为0.1531元,比上期数增加193.86%,其主要原 因系报告期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税费返还2018年1-9月发生数为0.00元,比上期数减少100.00%,主要原因系 报告期公司未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8年1-9月发生数为418,525,187.09元,比上期 数增加186.0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收到单位间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8年1-9月发生数为390,131,944.87元,比上期 数增加34.6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支付单位间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018年1-9月发生数为 849,078.82元,比上期数增加1,190.9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处置固定资产现金流入增加 所致;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8年1-9月发生数为0.00元,比上期数减少 100.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未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所致; (6)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18年1-9月发生数为849,078.82元,比上期数减少85.07%,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7)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8年1-9月发生数为0.00元,比上期数减少 100.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未发生融资承诺支出所致; 7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8年1-9月发生数为-226,386,268.03元,比上期数 减少194.4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偿还到期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18年1-9月发生数为47,972,047.54元,比上期数减少 82.1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完成发电量48.58亿千瓦时、上网电量45.46亿千 瓦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1-9月,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124.6亿千瓦时、上网电 量116.88亿千瓦时、入炉综合标煤单价770.35元/吨。 2.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文 件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煤业的全资子公司禹州市安兴煤业有限公司所属安兴煤矿和禹 州市兴华煤业有限公司所属兴华煤矿被国务院国资委纳入2018年关闭退出矿井。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对上述兴华、安兴两矿实施关闭退出(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6月20日和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044、049)。报告期内,安兴煤矿和兴华煤矿已完成 井下设备回撤和井口永久封闭。下一步,安兴煤业和兴华煤业将继续做好化解过剩产能验收 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国务院国资委的检查验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3.经国务院国资委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 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集团”)实施联合重组,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 变更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根据重组有关要求, 公司控股股东国电集团已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改制更名为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其于2018 年1月4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国电集团与国家能源集团的合并方案及双方拟签署的合并 协议,并于2月5日正式签署《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之合 并协议》。2018年3月,国家能源集团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国家能 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9月27日和2018年1月5日、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065,2018-002、006、007、016)。 报告期内,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的《经营者集 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函[2018]第26号),该局经审查后决定对集团合 并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于2018年2月5日签署的《国 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约定的交割条件已全部 满足,本次合并完成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国家能源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9)。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至国家能源集团的手续正在办理中。 4.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的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 助目录,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水风电所属中华山风电场工程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名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报告期内,中华山风电场工程项目已通过国家财政部经济 建设司组织的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核查小组检查,广水风电于2018年9月30日收到国网 8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拨付的首批附加资金补助(2015年至2017年1月)4,107.77万元(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 告,公告编号:2018-042)。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8-033,关于控股煤业公司所属煤矿 2018 年 08 月 15 日 巨潮资讯网 关闭退出的进展公告 2018-039,关于控股股东变动的进展公 2018 年 08 月 29 日 巨潮资讯网 告 2018-042,关于所属风电公司获得国家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的自愿 2018 年 10 月 10 日 巨潮资讯网 性信息披露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 2018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9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