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9-015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在武
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13 号本公司办公地国电大厦 29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3 月 29 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陈如轩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 年年度报告》和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19-01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8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 2018 年
度报告全文中“第九节 公司治理”有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 2018 年“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同意其
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1,012.99 万元、“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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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分离移交减少未分配利润 19.06 万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46,450.35 万元,
母公司 2018 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45,418.30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会议同意以 2018 年末总股本 1,108,284,080 股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0.6 元(含
税),共计分红金额为 6,649.70 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
有关要求编制公司财务决算报表。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
能够使财务报表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评估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个别认定与组合测试方法等
会计估计事项进行变更。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的变更能够使财务报表更加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
据五部委发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指引要求,在报告期内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规范
化建设的工作,并对公司所有纳入评价范围的经济业务与事项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公司在所有重大经济活动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
部控制,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
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
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 5 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公司对风
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
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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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
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债券融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总额 10
亿元,期限 9 个月,注册额度两年内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分期发行。同时通过交易所、证
监会系统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 10 亿元,期限 3 年,分期发行,并在取得核准批文
后一年内完成首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公司债券发行综合成本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
准利率,最终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决定。
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公司债券的发行需获得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证券监
管机构的批准,该事项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
披露。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开展债券融资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2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投资建设广水市中华山二期风电项目并增资广水风电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对广水风电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 8,400 万元,并以
其为主体投资建设广水市中华山二期风电项目。该项目风电场规划容量 49.5MW(兆瓦,
下同),拟安装 24 台 2MW 及 1 台 1.5MW 风力发电机组,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 2,390 小
时,年上网电量 11,948 万千瓦时,项目静态总投资 41,146 万元(无外送工程),动态总
投资 41,982 万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中华山 二期风电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 号:
2019-021)。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由 3 名监事成员组成,非职工监事由陈如轩先生、龙凤女士作
为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经公司民主选举,职工
监事为窦鸿斌先生。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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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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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和职工监事简历
陈如轩,男,1963 年 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历任大同第二发电厂党委委员、生产副厂长,大同发电厂党委委员、副总经
理,大同发电厂党委书记、总经理。与董事候选人杨勤、赵虎、袁天平、薛年华同为公
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持股 37.39%)推荐的董事、监事候选人。
此外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通过指定网站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
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龙凤,女,1980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现任湖北正源电力有限公
司审计专责兼资金资产管理专责(目前在湖北省电力公司输配电价成本管理岗位挂岗)。
历任宜昌供电公司输电中心财务科会计信息管理专责、财务资产部会计信息专责、财务
规划与全面预算专责、资金监控与现金流量管理专责、湖北正源电力有限公司审计专责
兼资金资产管理专责。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持有
公司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通过指定网站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
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窦鸿斌,男,1972 年 4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职工监事、
人力资源部主任。历任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工作部主任、人力资源部
主任、总经理工作部主任、长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与董事候选人杨勤、赵虎、袁
天平、薛年华和监事候选人陈如轩同在本公司工作,此外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
所处罚。通过指定网站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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