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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源电力: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7-31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21-078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8月17日(星期二)下午2:50;
    (2)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1年8月17日
上午9:15~下午3: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17日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00~3:00;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1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审议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
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075)。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及《章程修订对照表》。
    3. 关于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4、076)。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
      3.00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
登记日证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1年
8月16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
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
记。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按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
会前提交公司。

                                     2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黎、崔琳娜;电话:027-88717137;传真:027-88717134;电子
邮箱:12034009@chnenergy.com.cn、12070878@chnenergy.com.cn。与会股东食宿
与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
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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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66,投票简称:长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天)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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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1. 委托人名称:                                                ,

         持股性质:                      ,数量:                   ,

     2.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3. 对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

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

     5.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

盖单位印章。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
    3.00                                        √
              重新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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