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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源电力:关于所属子公司资产处置部分灰管土地使用权及管线的公告2022-09-30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9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处置部分灰管土地使用权及管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处置情况概述
    为推动土地确权办证、完善资产权属,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公司)拟与
武汉市青山区政府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将位于武汉市青
山区环保科技产业园(以下简称环科园)范围内的灰管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管线
设施交由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征收,并由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
备事务中心向青山公司支付补偿款(以下简称本次资产处置),预计征收补偿
款约 1,500 万元(最终以评估审定的金额为准)。本次资产处置产生的利润预
计为 1,07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 42.52%。
    该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处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无需获得公司股东
大会的批准。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山公司处置部分灰管土地使用权及管线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资产处置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路 291 号
    关联关系: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
履约能力。
    (二)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事务中心
    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工业二路与市政侧街交叉口新桥花园东区 6 栋
一楼
    关联关系: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事务中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事务中心信用状况良好,具有
充分履约能力。
       三、拟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情况
    为保证机组升级改造及生产贮灰的需要,青山公司于 2001 年建成北湖灰
场,并从青山公司至北湖灰场敷设了两根输灰管道及一根回水管,管道路径通
过原洪山区建设乡,总长约 10 公里。其中,建设乡区域共计约 26,840 平方米
的土地使用权为青山公司所有,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证(武国用(2000)字
第 014 号)有效期两年,于 2002 年 4 月 19 日到期,目前无账面价值。2017
年,青山区政府在建设乡区域开发建设环科园,青山公司约 2.2 公里的灰管斜
穿规划园区,上述灰管因规划原因尚未完成权证办理。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灰管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1,481.07 万元,累计折旧
1,436.64 万元,净值 44.43 万元。其中被征收范围内(最终以实测为准)灰管账
面原值 666.48 万元,累计折旧 646.48 万元,净值 20 万元。
    (二)征收补偿情况
    经多轮协商,青山公司与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达成了征收灰管土地
的方案,由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过评估收购方式征收青山公司位于环
科园范围内的灰管土地(约 1.5 万平方米)使用权及管线,并参照相同区段同
等级地块征收的评估单价,由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事务中心向青山公司
支付征收补偿款约 1,500 万元(最终以评估审定的金额为准)。征收工作启动
后,青山公司将配合完成灰管权证办理。
    同时,由于青山公司灰管土地证于 2002 年 4 月 19 日到期,根据武汉市土
地租赁政策和文件标准,预计需补缴灰管土地租金及契税 370 万元、续租剩余
灰管土地租金及契税 32 万元,合计 402 万元。综合考虑需补缴、续租的土地租
金及被征收范围内灰管固定资产净值,预计本次资产处置收益约 1,078 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资产处置所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
       五、资产处置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完成后,有利于推动青山公司土地确权办证,进一步完善公
司土地的法定权属。本次资产处置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2 年度利润总额 1,078 万
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资产处置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本次青山公司处置部分灰管土地使用权及管线,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
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 32 号)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工作
程序合规,补偿款由补偿协议根据评估审定的金额确定,可推动青山公司灰管
土地确权办证,完善资产权属,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其它
   公司将就本次资产处置的审批程序和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履行持续信息披
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 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